A3版:专题报道总第2931期 >2017-06-16编印

以“建、用、管”为重点的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管理
刊发日期:2017-06-16 阅读次数: 作者:
一公司
  公司通过对劳务队伍合格主体集中构建、规范劳务分包模式、公司与项目部对劳务队伍实行协同管控等三个环节,持续推进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
  1.集中构建劳务队伍合格主体。一是全面梳理分类,清除不合格队伍。将在用的223支劳务队伍梳理为四类,对有资质、施工实力强、信誉好的17支劳务队伍直接作为主体合格的劳务队伍;把施工实力强、信誉好、无资质的171支劳务队伍作为需要进行合格主体改造的劳务队伍;把有资质、施工实力较弱、信誉较差的11支劳务队伍,和无资质、施工实力弱、信誉差的24支劳务队伍直接清退。二是进行合规化改造。对171支自然人队伍进行合格主体构建,鼓励综合实力强劳务队伍独立成立劳务公司;对实力一般的,可以股份合作方式组建劳务公司;对于暂时不具备合规化改造条件,但有一定施工能力的自然人队伍,公司给予一定时间的过渡期,过渡期内允许其通过挂靠,实现形式上合规。三是严格引进把关。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审核队伍资质的真实性,从源头上把好关,确保所有新进队伍主体合规。
  2.规范劳务分包模式。将劳务分包分单工序、多工序、全工序三种模式。一是单工序分包是将某类工程的一道工序劳务交由一支劳务队伍施工。对于关键线路,重难点工程等项目,考虑业主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主要采用单工序分包模式。二是多工序分包是将某类工程的多道工序交由一支劳务队伍施工,但钢结构、混凝土等由公司负责提供。在项目安全风险相对可控的工程中,采用这种模式。三是全工序分包是将某类工程所有工序由一支劳务队伍承担施工的分包模式,同时还可包括测量放样等一些简单的技术工作,但钢结构、混凝土等由公司负责提供,对于施工难度较小,安全、质量、工期相对可控的项目,可采用全工序分包模式。
  在分包模式选用上,结合工程特点确定。对关键线路,重难点工程等项目,考虑业主要求高,施工难度大,为保证过程和结果可控,采用单工序分包模式;而对一般工程,因施工难度较小,容易掌控,则采用多工序或全工序分包模式。要与劳务队伍能力相匹配,公司将劳务队伍划分为一类劳务队伍和二类劳务队伍,多工序或全工序分包必须由一类队伍承担,单工序分包一般由二类劳务队伍承担。
  3.对劳务队伍实行协同管控。在队伍选用上,公司重范围、项目管选用;在合同签订上,公司重审批、项目管申报;在结算清算上,公司重例外、项目管例行;在现场管理上,公司重监管、项目管落实;在信誉评价上,公司重评定、项目管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