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3299期 >2024-11-22编印

股份公司印发《指导意见》
构建安全生产“吹哨”工作机制
刊发日期:2024-11-22 阅读次数: 作者:卢建存
  为解决现场问题、消除隐患,强化现场安全管控能力和施工作业层受控水平,股份公司结合近期一些事故案例特性及特点,针对性地出台了《关于构建安全生产“吹哨”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
   (一)机制定位。安全生产“吹哨”工作机制是以问题为导向,在系统管理体系运行出现异常情况,导致安全风险升级甚至失控,通过正常管理方式难以有效处置时,采取的善意预警、紧急叫停工作机制。主要特点为体系运行之外、需要越级报告处置、具有紧急或持续升级特性。
   (二)核心要义。各单位及项目部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出现事故征兆时,应组织紧急撤离;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安全风险升级甚至失控时,应及时预警处置。要明确“吹哨”机制类别及报告人范围,细化“吹哨”触发条件,制定“吹哨”机制流程。要研究底层逻辑,发挥“吹哨”机制安全生产兜底作用。
   (三)关键环节。各单位在实施“吹哨”工作机制时,一是要组织好第二类“吹哨人”专项培训及考核工作,通过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模拟演练、案例分析等形式,增强“吹哨人”安全意识、专业素养和实操技能,确保在关键时刻能够准确判断、果断行动;二是要结合实际,做好“吹哨”触发条件细化工作,确保“吹哨”紧急叫停撤离事项和安全风险升级或失控情形辨识到位、培训到位、公示到位;三是要建立完善和可行的 “吹哨”评估及奖励机制,要合理设置奖励力度、强化奖励兑现力度,切实调动“吹哨”积极性。
  (卢建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