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化公司 郭建明
转眼间,我离开家乡已经30多年了,出生于川东一个小山村的我,每当到了岁末年关,便勾起我儿时的许多记忆,而最使我难以忘怀的莫过于家乡杀年猪。
70年代到80年代初,我们国家所有的农村,都是以区、公社、大队、队为行政单位的集体所有制,以队为单位的所有男女老少都在一起干农话、记工分、分口粮,每家每户按人头也分有少量的自留地,主要是种点疏菜、玉米、红薯之类的作物,做为家庭食物的补充。
虽然当时科技不发达,粮食产量低、生活不富裕,有许多人还在贫困线上挣扎,但每家每户都有养猪的习惯,大多都喂养一头,喂养两三头猪的便很少,养猪的食物便是些谷糠、麦麸、野草、红薯藤、潲水之类的东西,由于这些饲料营养成份低,猪生长得特别慢,一年到头才长到200余斤,300斤以上的猪便少之又少。每当临近一年的冬至时节,各家各户便开始了杀年猪,而杀年猪也必须送到公社专门的屠宰场去宰杀 (如果有私自在自己家偷摸宰杀的,只要有人举报便一律没收),由屠宰场的师傅们帮你宰杀、褪毛、清洗肠肝肚肺等,随后便是给猪开边,有半边猪肉还必须交给国家,另外半边猪肉(包括内脏、猪头、猪油)就是属于自己的了。当然,交给国家的半边猪肉,国家也会按斤两给予养猪户钱款,国家收购回去的肉,一般是做成盐肉(做为国家储备肉),出售给吃供应粮的城市居民及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你要想吃到整头猪不是不可以,但前提条件是你在年中要卖给国家一头猪,屠宰场除按收购价格支付给你钱款外,还发给你一张“宰杀证”,有了这张“宰杀证”,到杀年猪时就可以将整头猪的肉搬回家,后来到了八十年代末,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宰杀证”也逐渐淡出了人们的视野。农户养的猪是卖给国家或者留着自己食用,全由养猪户自己支配,杀年猪就在家中搭灶支锅烧水,由屠夫完成即可,公社的屠宰场也慢慢消失了。
杀了年猪,除给国家交一部份肉外,哪怕是剩下的肉并不是很多,但请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吃“泡汤”这个环节必不可少。如果某农户确定那天要宰杀年猪,事前就通过乡邻捎口信的办法,提前通知亲戚朋友、左邻右舍什么时间到他们家去吃“泡汤”,而吃“泡汤”也颇为热闹,当过一个“小年”,菜品也较为丰富,如干咸菜炒肉(回锅肉)、爆炒猪肝、炒肉片、滑肉血旺汤、炸酥肉、海带炖猪蹄等荤菜一样都不会少,另加一些蔬菜之类的菜品,加起来也差不多10个菜,8人围成一桌,一般家庭也要摆过三、四桌,大家边吃、边喝、边摆龙门阵,人人脸上都挂满了喜庆。就这样,今天到你家、明天到他家,断断续续吃泡汤也差不多要10天左右时间才结束,紧接着,便又开启了团年模式。
杀年猪带给人们许多乐趣的同时,也记录着那个时代的发展变迁。今天,在人们已全面步入小康社会,猪牛羊等肉食琳琅满目、生活物资十分丰富的今天,我们也不能忘记过去物资匮乏的年代,要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生活,永葆艰苦奋斗的革命传统和优良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