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3205期 >2023-01-01编印

贵州公司党委
严把“四关”健全党委会前置研究程序
刊发日期:2023-01-01 阅读次数: 作者:黄春文
  贵阳讯近年来,贵州公司党委通过严把“四关”有力举措,进一步规范党委会议事内容和决策程序,提高公司党委会议事质量和效率,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严把制度关。公司党委根据中央、股份公司、局有关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修订印发了相关制度,使公司决策过程有章可循,进一步完善了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依法确定决策事项,依法行使决策权力,保证决策合法、合规、合符程序。严把权限关。党委工作部通过提前下发召开党委会的通知,由公司各部门在广讯通平台填写党委会议案签字备案表,通过线上对照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中的事项序号,确保党委在履行前置程序时,对列入研究讨论的议题把握准确,杜绝了“前置”变成“代替”造成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决策主体权限紊乱的情况发生。严把议题关。需提交公司党委会决策或前置研究讨论的事项,由主责部门填写党委会议案签字备案表,根据议题内容,选择审批流程,通过党委工作部、法律合规部、分管领导的审核把关,确保决策事项提交会议集体决策前有着充分调查研究,有相关部门充分论证并且根据议题内容履行了法律合规审查程序,确保充分吸收各方面意见,形成完整的建议方案和决策参考资料。严把决策关。严格按照重大事项决策权责清单,确保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并且在会上严格执行集体审议、独立表决、个人负责的决策制度,切实保障公司党委的意图在重大问题决策中得到体现。
   今年以来,贵州公司党委组织召开党委会8次,研究决定事项60项,研究前置事项57项,通过落实好“四个把关”,严格遵守“三重一大”等相关制度办法规定,杜绝了“党委过一过,总是没有错”的决策乱象,既形成清晰的党委前置研究讨论权责边界,又契合公司治理的内在要求,使企业治理主体之间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公司治理机制,从而推动党的领导和公司治理有机统一。 (黄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