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3161期 >2022-02-18编印

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严格落实节后“复工七件事”
刊发日期:2022-02-18 阅读次数: 作者:薛超
        长沙讯 为切实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管理,实现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开局,局下发 《关于加强复工复产安全管理 严格落实节后“复工七件事”》的通知,要求各项目在复工复产期间严格落实“排查验收、安全例会、培训交底、辨识评估、细化责任、完善程序、疫情防控”等七项措施(简称“复工七件事”),确保节后复工复产及下一阶段施工生产安全。
   全面排查验收。排查重点包括各类大型机械设备安全状况,深基坑、铁路营业线、地下暗挖、桥梁工程、有限空间作业及临时用电、极端天气、地质灾害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等,对存在的隐患按“五定”原则整治完毕,经验收确定合格后方能复工。
   召开安全例会。项目在复工一周之内,召开一次安全例会,进一步收心聚力、统一思想,增强项目全体参建人员安全意识,梳理现阶段项目安全管理工作思路。
   强化培训交底。在项目正式复工前,对项目所有管理和劳务人员,特别是年后新进场人员,要求结合岗位和工种,按需进行一轮安全教育培训交底,培训重点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操作规程、设计要求、技术规范、企业强制性标准和惯性事故案例等。
   风险辨识评估。项目在复工一周之内,对现阶段的主要安全风险进行一轮系统梳理和全面细致深入的辨识评估,辨识评估出的主要风险和相应管理措施在现场进行危险告知,纳入班前讲话、交底培训、过程卡控内容,并由相关岗位人员在现场进行重点管控。
   细化管理责任。项目在复工一周之内,严格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每个施工区域明确管理责任人,并根据施工进展及节后人员变动,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动态调整和补充细化,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网格化管理落地生根。
   及时完善程序。在复工复产前,必须按照地方政府和建设单位的相关要求,完成复工有关程序或手续,经审查合格方可复工复产,确保做到依法合规施工。
   坚持疫情防控。各项目要按照地方政府管理要求,做好全体人员进场登记、核酸检测、行程排查和体温测量等工作,进场之后常态化做好场所消毒、食宿安排、人员管控等,确保复工复产后不发生聚集性疫情事件。 (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