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3157期 >2022-01-07编印

中铁五局印发区域化项目群管理指导意见
刊发日期:2022-01-07 阅读次数: 作者:综合
  长沙讯 为推进生产型子公司在重点地区的区域化、属地化发展,落实阵地经营、滚动经营和区域内资源要素集中统筹管理要求,在区域内打造低成本竞争优势,释放企业高质量发展内生动力,中铁五局印发区域化项目群管理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推行区域化项目群管理,是落实中铁五局“十四五”发展规划的需要,是局 “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和2021“成本管控年”的重点任务,对生产型子公司降低区域内项目的整体成本,打造低成本竞争优势,实现子公司在本区域内的滚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强调,各生产型子公司应将实施项目群管理纳入本单位“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重点推进区域,2022年内至少选择一个较为成熟的区域进行试点。通过“十四五”期间的努力,力争每个生产型子公司都能打造3-5个年承揽10-20亿元任务的区域,实现在各自优势区域的阵地经营、滚动经营,避免内部竞争。实施区域化项目群管理要坚持生产经营一体化的原则,坚持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原则,坚持集中统筹管理的原则,坚持充分放权的原则。
   《意见》明确了区域化项目群管理机构设置和机构职责。统筹管理区域内的经营开发、公共关系、财务资金、管理人员、劳务队伍、物资设备、经济合同、临建工程、二次经营、经济活动分析、施工生产、后勤保障、收尾项目、党群工作等。还明确了各级主体的职能定位。子公司是战略制定与监管主体。项目群管理机构是项目群的管理主体。项目部是具体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
   《意见》要求各生产型子公司要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探索优势区域项目群管理的本土化发展路径。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制度、突出考核评价、抓好建设落实。要发挥典型引路的突破带动作用,不断深入推进项目群建设。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