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版:文艺副刊总第3151期 >2021-11-26编印

虎口夺食
刊发日期:2021-11-26 阅读次数: 作者:
  路桥公司 李漫
   前几日着急出门,匆忙中忘了锁家门。两个多小时后返回家中,冲进各个房间查看,并无半点异样。与家人聊起此事,也都说,不知不觉中,小偷好像绝迹了。前些年楼下的单车常常不几日便没了踪影,现如今,颇有路不拾遗之象。在感叹国家经济快速发展、百姓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整体素质随之大幅上升的同时,不禁想起多年前我曾与一梁上君子过招,过程之荒诞结局之意外,以至多年过去,每每忆起仍忍俊不禁。
   二十三岁那年夏季,一个周末,我从东莞万江坐公交进市内游逛,那天穿了条背带牛仔裤,上身配一件紧身白色T恤,找了个临窗的座位坐下没多久,困意就犯了上来,不知不觉打起了盹。迷糊中胸前好像被人动了下,睁开眼,一只手赫然出现在眼前,手指已探到胸前背带裤的口袋里,口袋就在胸前的位置,我下意识地认为此只咸猪蹄子,是想非礼本姑娘,羞愤一下子上了头。哼!你可真是老鼠戏猫——好大胆!不知道我外号李大胆吗?敢惹我,姑奶奶人虽瘦点儿,可胆儿肥!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于是一记李氏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直直捶向他的胸膛,打毕,我愤怒而又勇敢的看向他,才发现那是张与我年纪相仿的脸,此时满是错愕、慌乱和不知所措。
   他那只伸进我口袋的右手早已收回,插回自己的裤兜里,也许是因为紧张,那只手在口袋里面不停扭动着,看着他扭动的手,我突然反应过来,定是看到了我口袋里的两百块钱,才伸手进去。敢偷我的钱?我容易嘛我,勒紧裤腰带,一个多月不敢买零食,辛辛苦苦攒的这两百块,是想给自己买套漂亮衣服,好让心仪的男孩子多瞅我几眼,岂能让你个贼子坏了我的好事?于是,稍稍犹豫一下,虽然有点怕,但一想到血汗钱马上要离我而去,于是乎,我的手也伸进了他的裤兜,与他在他小小的裤袋里展开了较量。
   值仲夏之季,车上的乘客无精打采,没人注意我俩这场无声的战斗。据我参加工作仅一年,积累的一点浅浅的社会经验推测,这家伙应该入行不久,是个新手,而且胆小,瘦弱。口袋里,他紧紧攥着他的拳头,而我,全身的力气都集中在了伸进他口袋里的左手上,试图掰开他的手指拿回我的钱,可他是男的,力气总归比我大,几个回合下来,我丝毫没有撬动他的手指,情急之下,我只好改变策略,咬紧牙关怒目圆睁暗暗运气,集中火力到手指,然后充分发挥女生优势,开始用尖长的指甲又掐又拧又抓又挠,果然,没几下,贼子招架不住,败下阵来,紧攥的手终于松开一点,我趁机在他手心里摸到一团湿热的、纸样的东西,肯定是我的钱!赶紧抠出来,速速放回自己口袋。这时,公交车开始减速,要到站了,那家伙慌忙站起来奔向门口,车门刚一打开,就跳下车蹿了,我也赶紧掏出那团夺回的钱打开查看,瞬间惊呆。那是一张20元的纸币,不是我的!再摸我的口袋,那叠在一起的两百块钱还在。一时间我有点蒙,这20块钱是哪里来的?是谁的?难道是那个小偷的?难不成我抢了小偷的钱?!再三回忆,我确定自己只有200块钱,弄明白后,第一时间就想把钱还给他,可哪里还看得到他的贼影!
   回去我把这个故事讲与同事朋友们听,都赞叹我的威猛,更觉得我抢到小偷的钱不可思议。打电话跟远在千里之外的老妈吹嘘一番,老妈不无担心:“你不愧是属虎的,可真虎呀!幸亏你遇上一个新手,胆小,心不狠手不辣,不然,别说你从他手中抢钱,就你打他那一拳,都会让你吃不了兜着走,我的傻闺女,以后可不敢这么二了!”继而老妈又问我,“你咋不喊抓小偷呢?一个人就敢跟人家拼?”我说,“当时没反应上来要喊人,一门心思只想着把我的钱抢回来。”
   之后几天,我一直在琢磨这个事儿,我和他,到底哪个违法了?他是小偷,我是强盗?他是偷窃未遂,我是抢劫成功?如果那个小偷把我告了,说我抢劫,那我的罪名成立吗?警察会抓我吗?毕竟,我手里有他的20块钱。所以,即使那会儿总觉得钱不够用,我也不敢花那20块钱“赃款”,把它放在抽屉里,觊觎着又担心着。
   一天晚上,想看会儿书,可被楼下夜宵摊飘上来的香味扰得心不能宁,摸摸口袋,不见分文,忽地想起了那20块钱……
   躺在床上啃着香辣的鸭脖,我给自己的行为定义为与犯罪分子作斗争,正当防卫,有勇有谋。那个小偷,是偷鸡不成蚀把米,至于抢了他的钱嘛,是虎口夺食,纯属意外。自此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