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3139期 >2021-08-27编印

中国中铁印发“铁腕治安全硬十条”
刊发日期:2021-08-27 阅读次数: 作者:鲍讯
  综合消息8月26日,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屡屡发生的建筑领域事故教训,有效防范生产安全风险,不断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股份公司结合施工生产特点及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制定了《中国中铁铁腕治安全硬十条》。
   一是严格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企业是项目履约和安全管理的合同主体;三级公司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项目部是安全管理的实施主体,代表中标企业实施项目管理,履行法定安全职责。二级公司负责人要对股份公司资质中标项目及重难点项目达到半年度检查全覆盖;三级公司负责人对所有在建项目达到季度检查全覆盖;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项目所有在建工点和生活工作场所达到月度检查全覆盖。
   二是严格项目现场网格化管理。项目管理实施单位要根据项目专业特点、风险等级、资源配置情况,按施工阶段、平面布置、专业分布、班组分工等对施工现场进行网格化规划和管理,在项目部、工区、作业队、班组等各层面明确每个网格的施工管理直接责任人,即网格管控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实施动态管理,落实网格管理人员安全管理责任。
   三是严格工程建设“六不施工”。未进行风险分析评估并制定针对性组织、管理和技术措施的不得施工;未明确各项管控措施的责任人并进行交底培训的不得施工;未编制并执行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不得施工;未探明水文地 质情况并对地下工程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的不得施工;未监控施工过程土体、构筑物变形和地下水等关键指标的不得施工;未针对 重大风险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的不得施工。
   四是严格设计和施工方案执行落实。严禁施工前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评估、未进行风险分级管控;严禁施工方案未进行分级评审和管理;严禁施工方案及检算等整体外包;严禁现场不按设计和施工方案实施;严禁拌合站数据、工程验收、地质详勘补勘等技术、设计资料弄虚作假;严禁交底、培训不重实效、流于形式、虚假签字;重要工序、关键工序交底要有专家组成员参加。
   五是严格施工现场及分包队伍管控。严禁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和资质挂靠;严禁未设置实体项目部,坚决杜绝“草台班子”;严禁违反股份公司工程施工分包负面清单;严禁项目技术和安质管理力量配备不足;严禁未对施工现场和分包队伍进行实质性管控;严禁分包队伍未经交底即施工、作业人员未经培训合格即上岗。
   六是严格跟班作业和领导带班。严
  禁隐蔽工程、重要工序施工无项目管理人员跟班作业;严禁危大工程、关键工序施工无项目负责人带班作业;严禁出现现场缺乏有效监管、随意施工的情况。三级公司负责人要定期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其工作日的30%;项目部负责人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本月施工时间的80%。
   七是严格施工验收和过程检查。严禁隧道初支、地基与基础、预埋件、预应力筋、结构焊接等隐蔽工程未经工序验收合格进入下道工序;严禁暗挖工程穿越重大及以上风险源、深基坑高边坡开挖、特种设备、吊装作业、爆破作业等关键部位和环节未经条件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进入下道工序。
   八是严格强制性标准和卡控红线。
  严格执行国家、行业有关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各级各类禁令、红线和股份公司发布的隧道施工防坍塌、民用爆炸物品、起重吊装作业、瓦斯隧道施工防爆、有限空间作业、模板支架施工防倾覆卡控红线。
   九是严格建设过程责任追究。对违规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违反“硬十条”的管理或作业行为,责令项目停工停产整顿,情节严重者比照事故进行问责处理,对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利用会议、网站等平台进行公开曝光。要设置重大隐患和违反“硬十条”行为的举报电话,鼓励全员监督、震慑“三违”行为。
   十是严格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要公开公布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情况。由于违反 “硬十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事故等级及管理权限,依规对事故单位进行年度业绩考核扣分、限制内部承揽和分配任务 (较大责任事故3个月内、重大责任事故6个月内不得参与股份公司资质中标的工程承包项目任务分配)、扣罚工资总额;依规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顶格处理,不得考虑酌情从轻因素;依规对分包队伍限制准入(较大责任事故三年内、重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终身禁止参加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类施工项目分包投标)。对涉嫌违法违纪的行为和问题线索,移交纪委查处。
  (鲍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