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3134期 >2021-07-23编印

局下发《通知》要求
做好防洪防汛等自然灾害事故防范工作
刊发日期:2021-07-23 阅读次数: 作者:薛超
        长沙讯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多地出现大雨或暴雨、雷电、冰雹等强对流极端天气,给工程项目施工生产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近日,局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强降雨导致滑坡、泥石流、洪水、内涝等自然灾害事故防范工作。
   《通知》要求进一步压实防洪防汛责任。各单位务必保持高度警惕,主要领导要结合在建项目建设情况,亲自部署,靠前指挥,层层落实各级管理责任,要坚决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确保全局汛期安全生产稳定。要切实加强防洪防汛各项措施的落实。要加强与地方政府各级防洪防汛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气象和水文变化。地处山洪地质灾害、城市内涝灾害等防洪防汛形势危急地区的单位,要全面研判安全风险,持续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全力做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救大灾各项准备,切实做好各项应急抢险和灾害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单位要坚决防范汛期安全事故。城市地铁项目要确保深基坑和区间隧道抽排水系统运转正常,备足应急沙袋等防汛物资,严防坑口、井口倒灌事故发生;隧道洞口等施工队伍宿营地要加强洞口、便道等边坡观测、防护和值班值守,严防边坡垮塌掩埋事故;跨公路、铁路营业线等施工的连续梁作业防护棚架、大跨度轻质作业厂房、仓库屋顶必须专项设计,设置缆风绳,汛期加强观察和排水,对存在隐患的要立即加固维修,必要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撤出人员,严防雨水汇集、狂风造成垮塌事故;临海和海上作业施工项目要密切关注大风、台风动向,落实防台预案,处于河道、湖泊、库区等周边预警范围的人员、物资、设备存放场所要做好随时撤离准备,遇险及时撤离。
   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和宣教培训。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做好参与社会抢险救灾的准备,共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