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3120期 >2021-04-16编印

局纪委:“知党史、讲规矩、严执纪”
刊发日期:2021-04-16 阅读次数: 作者:报讯
  长沙讯 近日,局纪委下发《通知》,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知党史、讲规矩、严执纪”活动,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教育、激励全局纪检干部学习党史,接受红色教育,传承红色精神。
   活动人员包括全局纪检干部,活动从2021年3月开始,12月底基本结束,开展集中教育时间不少于4个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主学习相结合,专题学习和专题培训相结合,将学习教育、调研检查、服务职工、整改落实贯穿党史学习教育全过程。
   《通知》指出,要抓实学习教育(3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突出学习主题,学习党的廉政建设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党风廉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二是丰富内容形式,4月至7月,每月开展一次不同主题的党日活动,组织纪检干部参观革命旧址、重温入党誓词、听老同志老红军老战士讲革命故事;把活动与“心廉”文化建设相结合,开设红色教育课堂,在本系统或深入基层一线讲专题廉政党课。要抓好调查研究。(8月1日至9月30日)。一是开展集中研讨,要将党史学习作为“学习、分享、运用、提升”活动重要内容,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二是组织调研检查,针对本单位纪检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局纪委开展的“合同单价、合同结算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开展重点调研检查解决实际问题。要开展实践活动 (9月1日至11月30日)。一是开展“服务中心工作,办好每个案件”活动,围绕“成本管控年”活动相关要求,对“四个专项整治”“亏损项目治理”“合同单价、合同结算违规问题”专项治理等方面的问题线索,严格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提出管理建议,切实堵塞管理漏洞,提高企业治理效能;二是开展“追寻红色足迹,深化五心倡廉”活动,“七一”前后,组织纪检干部追寻红色足迹,开展一次廉洁培训或廉政座谈。要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11月1日至11月30日)。结合“爱不爱、会不会、廉不廉、硬不硬”、“四比四争”活动要求和局党史教育总体部署,组织纪检干部召开一次党史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要总结工作经验(12月1日至12月31日)。总结提炼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学习教育成效体现在监督、执纪、问责的成效上。 (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