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3114期 >2021-03-05编印

贯彻落实“勤俭办企业十不准”
局开展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
刊发日期:2021-03-05 阅读次数: 作者:报讯
  长沙讯 近日,局下发 《关于开展落实“勤俭办企业十不准”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对全局范围内 “项目部领导人员是否存在脱离群众,在项目部外单独租房居住,增大非生产性支出的情况”和“领导人员是否存在个人办公室摆放观景鱼缸、奢侈品摆件等非办公类用品,铺张浪费的情况”两项重点内容进行自查自纠。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教育,提高认识,各级领导干部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指示批示和股份公司“勤俭办企业十不准”等相关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切实让崇廉尚纪、勤俭办企成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要领导带头,作好表率,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转变作风,作厉行节约、勤俭办企的表率,作廉洁自律、严于律己的表率,作牢记初心、担当作为的表率;三要认真自查,立即整改,各单位要认真对照自查重点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责任人,切实整改到位。新开工项目领导人员不得脱离群众,单独在外租房居住,不得在个人办公室摆放观景鱼缸、奢侈品摆件等非办公类物品;四要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各单位纪检组织要结合局 “成本管控年”活动,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加强本单位的作风建设。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自查自纠工作流于形式,以及发现问题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