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3104期 >2020-12-11编印

四公司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1标项目
签订廉洁责任书规范权力运行
刊发日期:2020-12-11 阅读次数: 作者:杨小泉
  合肥讯 近日,四公司合肥轨道交通2号线东延线1标项目部党工委与项目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工区、分公司站点及劳务班组分别签订了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党风廉洁承诺书》,给项目各层级管理人员手中的权力戴上了制度的 “笼子”,促进项目管理人员尽职履责,为施工生产的健康良性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纪律保障。
   在与项目班子成员签订的责任书中,要求班子成员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关于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全面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任务,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全面构建反腐倡廉“三道防线”,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对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分管责任;在劳务队伍引进、大额资金使用、劳务合同签订、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重大方案等重大事项必须上会集体研究决定等。
   在与各部门、各工区、分公司站点的责任书中,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杜绝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和短期行为,自觉遵守廉政规定和上级决议决定,依法履行职责;在现场施工管理活动中,不得变相执行和打折扣;若劳务队伍给的酬谢费、回扣费、中介费必须按照《拒礼拒贿登记制度》一律在综合部登记后交财务入账处理;不准内部宴请,不准介绍亲属参与本单位劳务分包、机械租赁,不准安排亲属在本项目劳务队伍中工作,不准利用职权向劳务分包队伍吃拿卡要和接受贿赂,不准向劳务分包队伍摊派、列支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报销属于个人开支的费用等。
   在与劳务班组签订的的协议中,要求自觉遵守国家和上级关于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对协议所有内容的监督。 (杨小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