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3100期 >2020-11-13编印

把课堂设在法庭 让警示深入人心
——置业公司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旁听法庭审案活动
刊发日期:2020-11-13 阅读次数: 作者:朱红云
  贵阳讯11月4日,置业公司组织部分党员干部到贵阳市云岩区法院旁听法庭审理受贿案件。该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本部各部室负责人、项目公司党政领导等30余人零距离接受了一次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
   本次法院审理的是原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干部陈志远受贿案。陈志远利用担任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队长、贵安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正科级干部的身份,为他人在承包工程上获取便利,收受巨额贿赂,并以换取干股的形式获得回报,受贿数额巨大。他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政治信仰缺失,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纪国法缺乏敬畏之心,他的罪行给予旁听人员深刻的警醒。
   在法庭上,公诉人进行举证,列举了其系列犯罪事实和证据,鉴于陈志远积极悔罪认罪,并退回所有赃款,公诉机关提出量刑5年、处20万余元罚金建议。“我自愿认罪,真诚悔罪,这些年来,辜负了组织的培养,触碰了纪律底线和法律红线,走上犯罪道路,十分后悔,今后我将认真改造,重新做人。”这是陈志远最后的陈诉。
   旁听庭审活动结束后,公司党员干部纷纷表示,这次警示教育活动形式新颖、极具特色,所受教育令人印象深刻,在耳边再次敲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警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牢记初心和使命,不违反廉洁从业规定,不让利益蒙蔽双眼,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在工作岗位上永远保持清正廉洁。
  (朱红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