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3097期 >2020-10-23编印

特别防护期的安全管理
刊发日期:2020-10-23 阅读次数: 作者:刘维
        广东韶关讯 为确保公司春节前这段时间的安全生产可控。近日,四公司制定了《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管理方案》,确保公司在特别防护期内安全平稳。
   特别防护期是指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2月11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9月28日至10月8日,目标是各项目重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安全标准化水平有所提升,杜绝安全事故;第二阶段是从2020年10月9日至2021年2月21日,目标是进一步强化第一阶段的成果,营造清晰的安全管理氛围,理清安全管理线条,织密安全管理网格,强化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使各类风险和隐患得到有效管控。
   具体做法:一是各项目要按照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开展风险辨识梳理工作,公司每月开展重大风险辨识梳理工作,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二是根据隐患风险等级分为黄色隐患、橙色隐患和红色隐患,并明确其责任。三是开展培训交底,确保培训交底不走形式,不走过场。四是全面升级施工现场领导带班制度和班前讲话制度。五是突出重点,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六是强化纪律。各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在特别防护期内,原则上不允许离开项目所在地。 (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