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3072期 >2020-04-24编印

局印发加强专业化分公司建设指导意见
刊发日期:2020-04-24 阅读次数: 作者:吴晓彭
  长沙讯4月17日,局印发《关于加强专业化分公司建设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加强专业化分公司建设的基本原则、发展定位以及职能定位。专业化分公司是为工程项目施工生产提供专业服务的一级组织,应强化服务功能,服从服务于项目施工生产,管理好专业设备和人员,做好专业化生产和服务;应树立轻资产经营理念,常规设备以租赁为主,减少自有设备采购数量;在服务好内部市场的基础上,适度参与外部市场竞争。
   《意见》强调各单位要严控专业化分公司机构设置。原则上不超过5个,可设置混凝土、钢结构、机电(含租赁)等类型的生产型分公司;取消试验检测、测量等服务型分公司;物资分公司应与物资部合署办公,按照“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方式运作。在定员编制上,专业化分公司班子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本部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超过20人。在本部机构设置上,部室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个,鼓励实行大部制。
   《意见》要求各单位理顺公司、专业化分公司、项目部、站队等不同责任主体之间的管理关系和经济关系,厘清各自的责任边界和管理权限,实现权责明确、协同高效管理。并通过完善专业化分公司制度体系、优化专业化分公司人才引进培养机制、创新专业化分公司体制机制、强化站队内部管理等措施,激发专业化分公司内在活力。
   《意见》还要求各公司切实有效履行好专业化分公司建设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推进专业化分公司建设不断深入。
  (吴晓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