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讯 近日,局结合4月10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下发了《做好2020年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项目要建立和完善汛期安全生产体系,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亲自检查推动。要加大宣传力度,普及有关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提高全员的抗灾、减灾和自救意识。将防洪防汛、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统筹推进,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汛期灾害防控能力。一方面,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近期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批示。另一方面,要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汛期安全生产风险防控能力。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项目要认真开展汛期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当地气象水文特点和近期天气降水情况,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和响应对策,分级管控。要对所有沿河、沿江滩涂、阶地,山区峡谷及地势低洼项目驻地、施工工地、临时生产场所、材料仓库、火供品库、油库、其它危化品储存库、看守房等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特别强调,在西南区域山区工程项目的隧道和桥梁工程比例高,多处于高山峡谷地形地貌,峡谷河流季节性强,山洪和泥石流易突发,必须要做好监控、预警和必要的防护,应设立临时避难场所和标明避难路线。必要时,暂停施工,撤出人员设备,进行紧急避险。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项目要迅速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压实各级防洪防汛“管”“监”责任。检查和督查重点内容包括:一是对施工现场、驻地存在洪水、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避免隐患酿成事故。二是对铁路营业线、高路堑开挖、桥面作业、高墩施工、起重吊装作业等易受强风和雷雨天气影响,应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管理规定,严禁“三违”行为和冒险作业。三是对软弱围岩隧道、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大型深基坑工程、其它地下构筑物及大型支撑体系等工程施工,应着重排查地下水位升高而造成岩土稳定性及承载力变化等对工程结构稳定性影响,充分预判地质灾害风险。四是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立即停止室外高空作业,尤其是要落实对塔吊、龙门吊等大型起重机械抗风防滑相关措施的检查和落实情况。
《通知》要求,各单位和项目要加强所在地区气象水文站、水利等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有关部门发布的雨情、讯情和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要加强应急值守,重点区域、重点岗位要建立严格的汛期值班制度,要坚持领导干部24小时带班,及时掌握项目现场信息,做出预判,提前防范和启动应急预案,指导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应急所需物资、机械设备。要根据需要及时启动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要时刻待命,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