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3062期 >2020-02-14编印

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
抓好疫情防控和施工生产恢复工作
刊发日期:2020-02-14 阅读次数: 作者:薛超
  长沙讯2月12日,局下发《关于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要求各单位在疫情防控、生产恢复的关键时期,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各部委、地方政府、项目业主的防疫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规范管理、提高效率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不足问题,抓好疫情防控和施工生产恢复工作。
   《通知》指出,成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督查领导小组,负责检查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宣贯情况,地方政府、股份公司、局和项目业主有关文件要求落实情况,检查项目日常防疫和安全质量管控情况;帮扶、协调解决防疫物资采购、调拨和恢复生产紧缺资金等突出问题;建立局、区域指挥部、子公司和施工项目防疫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区域指挥部、子分公司和施工项目等各单位防疫日常工作动态掌控,形成疫情防治工作合力。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提高工作效率。区域指挥部要负责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的督查。各生产性子公司是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的责任主体,负责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主要负责防疫物资采购及上级调拨防疫物资分配、生产资源配置和必要的督查指导工作。施工项目主要负责施工生产、防疫日常工作和现场安全质量管控等。子公司和项目两级责任主体切实落实防疫时期工作职责,确保防疫工作不出纰漏、安全质量稳定可控、施工生产有序开展。子分公司要按照地方政府和项目业主对辖区内复工项目防疫工作要求,做好防疫工作。项目自检和监理检查符合要求后,按程序申报复工。
   《通知》要求,要进一步细化落实防控工作,压实责任。一是每个施工项目要有子公司领导包保,区域领导有责任施工项目。严格施工项目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有事报告、无事报平安制度。二是施工项目防疫领导小组要积极宣贯党中央、国务院疫情防控决策部署,结合地方政府、股份公司、项目业主要求,按局《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节后复工的紧急通知》、《中铁五局关于做好防疫时期安全质量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梳理,建立完善细化项目防疫工作制度、责任体系和管理标准,落实到各领导岗位、工区和作业班组。三是施工项目要认真组织学习股份公司《中国中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手册》等知识,有必要印发到项目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充分利用公众号、广讯通、报刊、宣传栏、微信群等各类媒介,及时、快捷向员工群众宣传防控信息,做好防疫宣传。四是施工项目要对新进场人员进行登记检测,除个人基本信息外,重点要包括来自省市、生活接触者范围是否有确诊病例、是否有患者接触史、身体状况等内容,要设置专门隔离观察间并配备通讯工具,疫情源发地(湖北省范围)一线作业人员在疫情解除前不得入场。五是施工项目要持续强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要求全体员工在上岗及外出时须佩戴口罩和防护用品,并持续对办公区、工地宿舍、厨房、卫生间、垃圾房等重点部位坚持每天一次消毒杀菌,加大清扫和通风力度,要设置流水洗手池,放置消毒洗手液;要建立体温检测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每天对进入办公区域和现场的所有人员逐个进行体温监测,对体温超过正常者一律不准进入,并督促其前往医院就医或隔离休息;要暂停聚餐、观摩活动,减少集中开会,控制会议时间,会议中加强通风,员工食堂提供餐盒,分批进餐,避免集中就餐。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施工项目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督查工作。一是局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督查领导小组将对铁路、地铁施工项目进行抽查,发现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日常工作不扎实、甚至出现纰漏的项目,对相应子公司和区域指有关包保负责领导予以行政追责。防疫期间,生产安全质量管理出现责任事故或不良社会影响的,按照局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办法加重问责。二是区域指挥部要对所属施工项目进行疫情防控和生产恢复督查,做到全覆盖。每检查一个项目要有检查报告,问题整改措施,对存在问题多和资源不足的项目要给予帮扶,及时反馈给相应子公司和区域分管局领导,并向局防疫办公室安质部报备。三是子公司要加强对施工项目和计划复工项目防疫工作指导。施工项目防疫如果地方政府和业主没有明确要求,则要满足股份公司和局文件要求。计划复工项目防疫要按照地方政府、业主等要求,按程序申报复工,不得擅自复工。施工项目公司包保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做到全覆盖督查,帮扶解决实际困难,整改存在问题。 (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