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3022期 >2019-04-19编印

四公司推行内部人才交流轮岗
刊发日期:2019-04-19 阅读次数: 作者:赵瑞红
广东韶关讯日前,四公司结合企业战略发展规划及人才培养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实行人才交流轮岗制度。
  轮岗交流制度坚持统筹安排,合理配置,分步骤实施,从四个方面明确相关要求:一是轮岗范围主要为安排项目部、分公司人才干部到机关相关部门进行轮岗;二是轮岗期限一般不超过三个月;三是轮岗结束后由轮岗部门负责人出具轮岗工作期间鉴定,并作为个人职务晋升的评估依据;四是人资部作为轮岗工作的监管部门,负责轮岗工作的全过程参与。(赵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