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3018期 >2019-03-22编印

四公司“四必谈”强化党风廉政建设
刊发日期:2019-03-22 阅读次数: 作者:赵瑞红
广东韶关讯近年来,四公司党委坚持廉政谈话并做到“四必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
  日常例会必谈。坚持平等交流、领导带头、团结共进、边谈边改的原则,利用例会、学习会等会议,对党员干部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要求进行谈话,及时掌握和发现党员干部在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和存在问题。
  新提任干部必谈。对新提拔的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任前廉政谈,谈话结合新任岗位的特点和要求,就贯彻民主集中制,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做到忠言早提、警钟早敲、关口前移、防微杜渐。
  逢节假日必谈。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对可能出现的公款送礼、旅游、公车私用等违规违纪现象,通过开展谈话,树立文明、健康、廉洁的节日氛围,防止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反弹。
  发现问题必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谈话。使谈话对象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主动剖析,从思想根源上认识错误,查找原因,并结合工作、生活实际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及时提醒,提前预警。(赵瑞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