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思想引领,进一步提升了党员干部廉洁意识。采取中心组集中学习、上专题党课、举办培训班等形式,认真开展形势宣讲和廉洁教育,全年开展各种形式教育2280余场,教育面达47000多人次。开展日常廉洁谈话9740人次。
2.压力传递,进一步压实了“两个责任”。两次调整了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印发了《中铁五局201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表》,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解到各责任部门。与子分公司、区域指、局指等下属单位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督促下属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向组织作出廉洁承诺等,传递责任压力。组织14名局领导、187名子分公司领导在职代会上述职述廉,接受廉政测评。检查了15个子分公司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组织16名子分公司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对17名纪委书记履职履责考核。
3.立体监督,进一步拧紧了监督链条。对2017年10月以来发生的9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例进行了实名通报。开展了“中老铁路廉洁之路”“成本管理”专项效能监察,共提出监察建议332条,健全规章制度15个。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督查,对职能监督不到位的管理干部追责问责42人次。健全了公示公开制度,保证了职工的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
4.问题整改,进一步发挥了巡视巡察震慑作用。针对股份公司巡视组提出的6个方面24条巡视反馈意见和要求,制定了《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和关于加强执行力建设、强化项目廉洁风险防控、亏损项目治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选人用人等5个方面问题的专项整改方案。修订完善了17项规章制度,给予党政纪处分29人次,诫勉谈话12人次,组织处理6人次。有序推进内部巡察工作,分4批开展了对区域指挥部、经营性分公司、局指挥部(经理部)、局机关党委、机关各部门的常规巡察工作,实现了对局所有单位的巡察全覆盖,充分发挥了巡察“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5.规范执纪,进一步加大了纪律审查力度。在纪律审查过程中始终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一年来,全局共收到问题线索76件;在问题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过程中,给予诫勉谈话20人次、组织处理17人次;给予党纪处分37人次、政纪处分43人次,挽回经济损失665.52万元。
6.过程管控,进一步防控了项目廉洁风险。以四公司京张项目为试点,深入推进基层单位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组织召开了全局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现场推进会。注重抓好海外廉洁风险防控,下发了《关于建设中老铁路“廉洁之路”实施细则》。开展了对塔吉克斯坦的国别风险调研。认真落实《工作建议》,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活动。
7.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了纪检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深入开展“学习、分享、运用、提升”活动。通过实战练兵和交叉办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了纪检干部的执纪审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