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广东韶关讯近日,四公司规范领导带班工作制度,明确了带班工作目标、要求、内容、资料及信息发布、监督检查与考核等内容,提升现场管控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公司要求定期和不定期开展领导带班检查,每月检查时间不少于工作日的25%。主要查履职、查方案、查安全、查质量、查环保、查进度、查落实等情况,现场责任人带班作业要掌握现场安全质量风险、资源配置、专项方案和施工方法等情况。
带班检查后应在3日内出具检查报告,及时报送公司主要领导并抄送项目部;项目部带班人员应留存带班记录和相关影像资料备查存档,并及时在微信群发布信息;作业队负责人应留取施工过程、安全管控和质量验收等不少于3张影像资料发送项目部安质微信群,及时完善施工日志和记录。
带班领导接受上一级领导的监督检查,同时,公司部门负责人带班检查的考核情况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项目领导带班的考核情况与季度安全质量考核系数挂钩,并作为班子成员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业队带班的考核情况在项目部每周或每月例会上公布,由项目部进行考核兑现。(刘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