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2996期 >2018-10-12编印

局开展环保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刊发日期:2018-10-12 阅读次数: 作者:薛超
本报长沙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下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及局保持三标体系认证持续有效的实际需求,局于10月1日至12月15日开展环保管理工作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重点的工程为地处城镇(市政、城市轨道工程项目)及特殊地区(旅游区、疗养区、野生动、植物保护区、水域、大气环境控制地区)的项目。检查内容包含环保管理体系建立情况,环境管理策划工作,环境管理的运行控制,环境管理工作的检查、监测等。
  检查要求各单位聚焦《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重点关注生态环境部近期持续开展的“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行动”,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组织、有计划地推进环保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进行,取得实效;要加强和地方环保部门及有资质的第三方环保监测单位的沟通联络,做好各项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和监测工作,为项目施工生产的顺畅进行提供绿色通道;要对所属在建项目进行拉网式排查,按层级建立排查治理台账,实行台账管理,有针对性地落实整治措施;要把检查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专人关注、收集外部环境问题的通报,及时沟通汇报,及时反应整治,及时推广“四节一环保”四新工艺。
  (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