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2984期 >2018-07-13编印

建筑公司“十条规定”规范合同管理
刊发日期:2018-07-13 阅读次数: 作者:黄喜亮
本报贵阳讯为进一步完善合同成本管理,强化刚性执行,堵塞管理漏洞,确保提质增效。近日,建筑公司修订完善了新的合同成本管理“十条规定”。
  一是工程施工分包不得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二是认真开展施工分包规划,并报公司审批后实施。三是通过招(议)标、竞争性谈判或商务谈判选择分包队伍。四是施工分包合同经评审、审批后签订。五是严禁无合同进场施工、严禁无合同计价和支付。六是分包计量计价审核、审批须认真履责,严禁超合同、超总控量计量和结算。七是切实开展责任成本核算分析。八是及时建立和更新各项管理台帐。九是按要求完成成本信息系统录入。十是完善工程结算相关资料。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将进行罚款,并通报批评。(黄喜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