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坚定不移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贵州公司党委积极探索实践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促进了项目党组织领导作用充分发挥。
统一对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的思想认识
贵州公司党委通过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国资委和局党委关于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精神,公司上下形成了对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的共识。
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的需要。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就是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发挥项目党组织领导作用的有力举措。
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是解决党的领导“四化”问题的需要。从现实情况来看,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弱化、淡化、虚化、边缘化”等“四化”问题在施工项目不同程度地存在。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就是把坚持党的领导的旗帜鲜明地树起来,把党建工作的核心地位立起来,真正把党的领导融入治理各个环节,贯穿管理全过程,推进项目党建与管理深度融合,有效破解“四化”问题,切实发挥项目党组织领导作用。
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是提升项目重大事项决策水平的需要。近年来,公司党委在重点工作督查、效能监察和党建工作考核中发现,各项目在实施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普遍存在重大事项的界定不够规范、决策程序不够完善、决策方法不够科学、决策过程缺乏监督、决策责任不能落实等问题。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有利于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聪明才智,有利于防范项目决策风险,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是提升项目重大事项决策科学性和正确性的有效途径。
构建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流程
贵州公司党委制定出台了《工程项目党组织委员会会议制度》,探索形成了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的制度流程。
明确决策内容。项目管理规划和目标、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施工部署、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管理、责任成本管控等重大方案办法;劳务队伍引进推荐、合同讨论及签订(尤其是超限价10%、签订合同和补充协议超过主合同10%单价的),劳务队伍末次结算时增加的合同外补偿费用;经销商资格准入推荐、物资招标采购和设备租赁方案及单价;项目月、季、年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财务预决算、资金拨付计划,项目非生产性开支单笔在5000元以上的,生产性开支在50000元以上的资金使用;劳务队伍日常考核奖惩,研究劳务队伍信用评价,向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员工绩效考核、奖金分配方案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项目“一先两优”、“工地之星”等评选及劳动竞赛等考核评比工作;研究项目人员的提拔、任免,违纪违规人员的处理问题,向上级提出意见和建议;项目党工委规章制度、领导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员工队伍建设、党风廉洁建设、项目思想政治工作、工地宣传、项目文化建设、职工小家、有形(标准)化建设、综合治理、保密、公共关系的建立维护等方面工作的计划和落实措施;项目党组织和项目部向上级或业主、地方政府报告请示的重大事项。
厘清决策方式。一是明确决策的基本要求。项目重大事项由项目党工委组织召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一般每月召开1次,如遇重要或紧急情况,可临时召开,会议由党工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时,可委托副书记召集并主持。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经党工委书记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同意,还可确定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对应急处理事件,也可以通过项目党政正职先商量处理,再通过党工委会补议的方式。二是强调决策注意事项。强调不能以班子会代替党工委会,决策必须由项目党工委会议作出,不得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和其他形式替代集体决策,在决策时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回避制度、保密制度、监督制度等。三是遵循决策方法原则。要求党工委书记引导班子成员树立科学的决策观念和思路,从全局高度、长远角度,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进行决策,使决策更加理性、务实、科学。
规范决策流程。具体从提出议题、研究讨论、做出决定、形成纪要、及时上报、督察督办等六个环节明确要求。议题提出后,提交党工委书记审定,会前班子通气,特别是党政正职坦诚交换意见,达成初步共识,为会议研讨和决策打下基础。研讨时参会人员要充分发表意见,涉及项目重大问题、关系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当将决策前通过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作重要决策参考。做出决定时以赞成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为通过;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应暂缓表决,待认真调查研究,充分交换意见后,提交下次会议讨论决定,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裁决;建立决策咨询机制,对班子成员拿不准,难以决策的事项,可邀请上级单位领导或专家以及外部专家帮助决策。会议记录要规范,并及时形成会议纪要,纪要由项目党政主要领导联合签发。三日内向上级单位上报有关决策情况资料。党工委委员和领导班子成员应带头执行会议决定,个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参与决策的个人对集体决策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向上级反映,但在没有做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自变更或拒绝执行;会议的决定,根据分工由党工委委员负责落实,项目党工委书记督察督办。
抓好决策公开。项目党工委对只要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其决策预案、决策结果及实施情况都要在一定范围、以适当的方式及时向职工群众公开,自觉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如在中老项目推行的“一项制度明纲领、两类清单强监督、三类表格细公开”做法取得了较好效果。
强化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执行落实
公司党委坚持将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作为项目党组织发挥领导作用的重要制度保障,着力在执行落实上下足功夫。
加强动态管理。通过建立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清单,及时反馈决策执行中的偏差和问题,属决策本身有瑕疵、纰漏和失误的,进行补充决策,防止出现大的失误。当决策重大事项的依据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出现新的情况和问题时,及时启动调整和纠偏决策,形成决策后的补救机制。如中老项目前期决策为设置两座拌合站,因征地等多方面原因,其中一座短时间内无法建成投产。项目党工委充分调研,及时作出决策调整,通过加大已建拌合站的资源配置提高产量,并由相邻标段拌合站作为补充,缓解了施工生产矛盾。
开展监督检查。2017年,贵州公司党委结合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对23个在建项目开展了中期效能监察,并把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要内容。通过分析,在执行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方面,检查组共梳理出10个方面的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并以书面通知下发,要求限期落实整改,持续改进。通过监督检查,增强了各级领导重视制度学习和贯彻执行的意识,促进了制度的有效落实。
落实考核评价。贵州公司党委制订了《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党建工作责任体系指标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把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执行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2017年公司党委分年中、年未两次对项目党建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与班子个人的绩效工资直接挂钩,与评先评优、职务晋升挂钩,对落实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较好、全面考核结果为优秀的8个项目和良好的10个项目进行了表彰奖励。
严肃责任追究。坚持对未能执行项目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开展批评和约谈,对未能严格执行而且造成决策失误的从严从重处理。如贵阳某项目部未严格执行党工委决策重大事项制度,并造成了不良影响,公司党委对项目党工委书记及项目经理给予降职处理,维护了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通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贵州公司党委基本解决了项目党工委决策什么、怎么决策、如何监督等问题,项目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四化”等问题得到有效改观,项目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为项目生产经营管理任务的完成、企业的做强做优做大提供了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