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湖南郴州讯为加快提升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近日,五公司积极探索干部交流锻炼的有益尝试,实施出台了《干部岗位交流锻炼管理试行办法》,在不改变干部人事关系的前提下,实行公司机关本部干部与基层单位干部1至3个月的对口岗位交流,分批次逐步推进机关本部干部全员轮岗,激活干部交流实践的“一池水”。
交流选派对象主要为45岁以下优秀年轻干部,重点针对在机关单位工作时间较长、缺乏基层工作经历的干部和在基层单位工作时间较长、需要开阔眼界的干部,本着岗位交流和培养使用相结合的原则,促进内部交流学习、培养激励人才、优化团队建设的创新举措,公司层面既有助于干部培养、考察和选拔,为干部队伍建设注入活力,个人层面又有利于丰富工作经验,促进创新、活跃思想、提升本领,加速成长成才。
岗位交流原则上比照相近职级安排,不安排挂任单位正职,不占接收单位职数和编制。岗位交流干部由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管理。与接收单位职工同吃同住,严格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和请销假制度。岗位交流干部须记录工作日志,交流期满后,须撰写书面总结和述职报告,接收单位进行全面考核评价,考核情况纳入档案管理,作为干部聘任、提拔、评先的重要依据。
(何志平唐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