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960期 >2018-01-12编印

局党委纪委联合下发通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气正风清过“两节”
刊发日期:2018-01-12 阅读次数: 作者:
本报长沙讯近日,局党委、纪委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的通知》,要求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和全体干部职工严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股份公司党委通知精神,确保全局干部职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
  通知要求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与坚决贯彻党的十九大对巩固和拓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继续整治“四风”问题的要求结合起来,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合起来,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有效做法和经验,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反弹回潮。
  要求落实主体责任,以上率下,一级带动一级。要各级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并就纠正“四风”突出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新表现、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指示中指出的10个方面具体表现,身体力行转变作风,一级带动一级,形成“头雁效应”。
  要求严明纪律要求,落实9个严禁。严禁公款赠送、收受、发放各种礼品、现金券等节礼;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消费高档白酒;严禁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公务接待;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严禁违规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取得、持有、使用各种高档会所消费卡;严禁出入私人会所,违规组织、参加隐秘聚会;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向下属单位、服务对象私借车辆使用、转嫁相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要求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执纪问责。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以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进行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认真落实中央“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线索具体的信访举报必查”的要求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