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957期 >2017-12-22编印

“清风”正气书写法律人生
——记中国中铁“十佳总法律顾问”付清风
刊发日期:2017-12-22 阅读次数: 作者:任梅
特约记者任梅
  他以专业为基石,规范企业合同管理;他以忠诚为责任,捍卫企业合法权益;他以岗位为笔墨,书写人生清风正气;他就是贵州公司总法律顾问付清风。
  付清风,现年50岁,中共党员,1984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1990年考取律师资格。他是地方政府和施工企业共同培养30年的专业律师。担任贵州公司法律部部长、总法律顾问6年多以来,从公司实际出发,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现状,建立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给公司领导当好参谋,发挥了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先后荣获贵州公司“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局“青年岗位能手”,股份公司“青年岗位能手”、“优秀法律工作者”、“十佳总法律顾问”等荣誉称号。
  播下法律的种子,付清风开辟企业一方热土。在采访中,付清风说:“施工企业规避了法律风险,就是创造了巨大的效益。”这就是他从事法律工作30年来始终如一的职责和目标。
  贵州公司从2011年成立划分的8个在建项目,发展到今天的30多个在建项目,由立足贵州省拓展到全国各地甚至走出国门。公司规模不断扩大,经营领域不断拓展,管理面越来越广,生产经营的风险防范也日益重要。在项目施工管理过程中,如果事后向法律求援只是治标不治本,为生产经营构筑起一道风险“防火墙”才是上上策。
  于是,付清风狠抓合同管理,起草了《劳务分包合同》、《最终清算协议》、《设备租赁合同》、《周转材料租赁合同》、《钢材买卖合同》、《砂石料买卖合同》和《商品混凝土买卖合同》等18份合同文本,由公司行文发布实施。制定了贵州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合同管理办法》、《合同法律评审规程》、《贵州公司外包队伍人员工伤处理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深入基层项目20多次宣讲了《民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财务人员法律风险防范》、《工程项目领导法律风险防范》等法律法规。6年多以来审查修改了两千多份与项目施工相关的合同,实现了施工合同法律交底的常态化,公司逐步建立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法律管理体系。
  维护企业的利益,付清风以法律为武器冲锋在前。贵州公司成立6年来,他全程参与贵州公司在贵开铁路清退六家外包队伍的重大谈判,在绥遵项目主谈清退王锡武队伍,处置绥遵项目5家协作队伍围攻机关事件,处理下屯项目民工家属闹事事件,在獐子沟项目主谈并处置清退浙江正邦水利建设有限公司及其十余个班组,参加绥遵项目与业主的谈判等等,这些谈判都取得了比较圆满的结果,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公司的利益。
  他积极参与公司清收清欠工作,其中,金湖一期项目垫资款和松河项目赔偿款的清收,向贵阳市观山湖建设投资公司收回垫资款1.33亿元;向贵州松河煤业有限公司索赔,收回赔偿款165万,为公司“双清”工作做出了突出的贡献,2016年获公司荣获贵州公司“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称号。
  除了做好贵州公司法律日常管理工作外,他还先后为局和其他子分公司办理诉讼、仲裁案件约60件,涉案金额约两亿多元,为局挽回、避免经济损失约1.5亿元。案件涉及工程承包合同、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劳动争议、返还财产、人身损害赔偿等多种领域。通过办理大量的诉讼(仲裁)案件,依法维护了局合法权益,并从中发现、分析企业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和缺陷,总结经验教训,把这些经验教训反馈、运用到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中,促进企业更好地开展合同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
  在推进公司法务管理的同时,他还经常结交法律界的朋友,为公司处理纠纷、法律诉讼提供咨询和服务。有一次,一名律师朋友问付清风:“你在中铁五局上班一年能赚多少钱?”他知道,在外面办案子可能会赚更多的钱。面对诱惑,他选择了忠诚于企业,留守在企业。
  是的,人生价值,又岂是金钱可以衡量?清风正气书写法律人生,付清风用他的激情、他的奉献、他的忠诚,告诉了我们——专注凝聚力量,责任成就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