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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版:党群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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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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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八条禁令”规范财务管理工作
刊发日期:2017-12-15 阅读次数: 作者:黄喜亮
本报贵阳讯自建筑公司出台财务制度“八条禁令”以来,财务队伍的风险控制意识逐步提高,财务基础工作得以夯实,有效堵塞了管理漏洞,规避了财务风险。
“八条禁令”,即禁止资金收支业务凭证附件、签字手续不完整;禁止截留、挪用正常生产经营获得的货币资金;禁止未经公司审批,擅自使用本单位货币资金;禁止违反规定进行对外融资或个人集资;禁止违反规定对外拆借资金或提供担保;禁止办理超过公司接待管理标准的业务;禁止办理超过员工履职待遇标准的业务;禁止财务成本费用列支无合法或合规依据。(黄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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