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工程公司一项目钢构件加工厂厂务公开栏前,围了一群工人,正对着一份通报叽叽喳喳地议论着。出于好奇,我凑前一看,原来是发了一份奖励通报张贴在这里,此份通报分别给予刘全、陈晓东各自200元的奖励,并在全厂通报表扬。然而,这份通报才发出来就在车间里引起了大家的一阵阵热议,有不少员工认为这份奖励值得推敲和商议。
原来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钢构件加工厂有一个刚性制度,每个礼拜五早晨点完名后,都会按贯例组织各班长一起对车间内外各机械设备、电线路、厂区生活区等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备案。可是,到了下午下班前,车间安全员刘全和生产班长陈晓东利用一点时间,又主动对桁车的起吊钢丝绳进行了一遍细致的排查。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钢丝绳有一处不易察觉的细钢丝从中断裂了一些。他们及时向厂主任汇报,并对钢丝绳进行重新更换,避免了钢丝绳“带病”运行可能导致的钢丝绳断裂引发人身、机械重大安全事故。
提出质疑的工人认为,检查设备、排查隐患是他们的工作职责,是份内之事,根本就不应该给他们奖励。
对此厂主任回应说,阻止安全事故发生应不应该获得奖励,这根本不是一个问题,因为任何一个有着职业道德的人,都应该为守护他人生命,保护公共财产为准则。这正是由于他们有一颗强烈的安全责任心,发现排除了一起事故隐患,而发现并排除一起事故隐患的价值,远大于事故发生后作出的百倍努力。我们奖励的目的就是激发所有职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责任心,尽心尽力的把工作做好。同时,6月是全国安全生产月,也是我们加工厂开展职工“身边安全无隐患”竞赛月,就是要大张旗鼓的宣传典型人物事例,通过典型引路的方式,在职工中形成一种“人人讲安全、人人懂安全、人人学安全、人人爱安全”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全力筑牢生产安全防线。(唐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