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湖南衡阳讯近日,二公司推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安全专业人员管理,加快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培养,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
《办法》适用于二公司在建项目及生产性专业化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实行梯次考核机制和安全一票否决制。
具体考核内容包括:局、公司组织开展和安排的安全生产重要活动、重点任务、主要工作的贯彻实施及完成落实情况;《安全质量隐患排查治理系统》运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检查记录、现场安全控制及各项内业资料完成情况;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上级、业主检查中获得表彰或推荐召开现场观摩会(正面)的单位,在当月考核中给予加分。
考核采用百分制,月度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上的人员,给予全额发放津贴,月度考核得分在75至85分之间的人员,按80%发放,月度考核得分低于75分的人员不予发放。考核发放人员比例(暂定)不超过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总数的50%。
(胡凯郭亚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