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2921期 >2017-04-07编印

请为您签订的“责任书”负责
刊发日期:2017-04-07 阅读次数: 作者:
任梅
  又是一年更换公司宣传栏的季节了,翻开每年选好更换宣传栏的图片夹,签订各种责任书的图片年年有,唯一变动的就是参与签责任书的人。
  在每年公司工作会职代会上,各种责任书种类繁多,有《两合同一协议责任书》、《安全生产、工程质量责任书》、《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责任书》、《项目部经济承包责任书》、《党风廉洁建设责任书》和《治安综合治理承包责任书》、《保密工作协议责任书》、《青年包保责任书》等。
  毋庸置疑,签订责任书的目的是为了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项目却出现了这样的现象:年初签订责任状搞得热热闹闹,年底却静悄悄,完没完成压根不提;有些项目领导责任书一签,便锁进了抽屉;有些项目领导甚至责任书看都没看,便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笔者认为,这样的责任书不但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还会引起员工的反感,成为形式主义。笔者认为,责任书签订后,首先,责任人要在思想上高度认识,不能视其为形式,只签不做或者只说不干,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统筹安排,细分责任,明确目标,制定周密的落实举措,确保责任书落到实处;其次,责任人要把目标、责任等内容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同时,责任人还应经常把责任状拿出来看看,对照检查一下,哪些责任尽到了,还有哪些责任没尽到,哪个目标未实现,使之能够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地去完成各项工作。另外,上级部门也应定期检查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对工作措施不落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的,要及时督促补救。履约期满,要按责任状约定的内容逐条对照,严格考核兑现,有奖有罚,切实维护责任书的严肃性。总之,责任书,绝不能一签了之,要绝对负责,要有措施,有监督,有考核,有奖罚,并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