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专题报道总第2914期 >2017-02-17编印

2017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刊发日期:2017-02-17 阅读次数: 作者:
主题词:忠诚履职真抓实干不忘初心
  ●着力强化履责从严,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
  当好表率,以上率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各级党组织职责所在、使命所系。党组织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纪委书记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各级党委要全力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要进一步推动领导人员廉政谈话工作。要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深化压力传导。要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明责、履责、督责、问责的落实链条。要进一步完善“两个责任”考核机制,强化纪委书记履职履责考核力度,推进子分公司党委书记述责述廉制度。要推动责任压力逐级传导到基层党组织。
  强化责任追究。要认真学习贯彻党内问责条例,着力推进问责常态化。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
  ●着力强化思想从严,深入学习贯彻党章、准则和条例
  尊崇党章,强化纪律教育。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尊崇党章。新的准则和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深入持续做好准则、条例的宣传教育,使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心上,用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固本培元、补钙壮骨。
  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坚持德治与法治相统一。要坚守道德高标准和纪律底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向着理想信念高标准努力。
  ●着力强化作风从严,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局十二项措施。把正风肃纪作为常态化工作来抓,从思想上找根源、从行为上抓整治、从制度上堵漏洞,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固化于制,形成抓作风、改作风分级负责的常态化机制。要将“四风”问题作为干部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影响因素。
  以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常抓常严。要扩大作风建设群众参与面,健全多部门联动督查机制,着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着力强化监督从严,持续扭紧监督链条
  强化专责监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专责监督机关,要切实履行职责,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有力保障。要把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所辖范围内遵守党规党纪情况监督。要加强联合监督,发挥监察、审计联席办公优势,增加监督实效。要充分利用地方司法资源优势,建立企地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机制。建立预防共建区域责任制,充分发挥局区域指挥部在预防共建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对职能部门监督情况实施再监督。加强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推动职能监督。制定《职能监督指导意见》,增强职能监督意识,明确职能监督职责,发挥职能监督主渠道作用,提升职能监督水平。要建立纪检监察与职能部门联席办公及协调会议机制,共商监督重点工作;要加强职能监督重点工作的督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
  发挥群众监督。把群众监督与党风廉政教育、制度建设、干部管理等工作结合起来,使职工群众看到自己的监督切切实实有成效。
  ●着力强化整改从严,持续深化内部巡视
  实现巡视全覆盖。今年要实现局内首轮巡视全覆盖,计划从2月底开始,至8月底结束,分三批进行。
  聚焦突出问题,强化督导整改。聚焦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发现被巡视单位贯彻执行局决策部署、令行禁止、选人用人、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被巡视党组织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对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着力强化执纪从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继续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进一步拓宽问题线索渠道,保证问题线索不遗失、不滞留,绝不允许压案不查。
  坚持严肃执纪。把纪律挺在前面,保持执纪审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践行“四种形态”。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党员、干部习惯在相互提醒和督促中工作。要坚持中央提出的“三个区分开来”,既要严肃处理有纪不依、明知故犯、谋取私利的行为,又要区别对待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探索性实验中的失误以及为改革无意过失的行为。
  ●着力强化防控从严,持续抓好项目廉洁风险防控
  推进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标准化建设。要建立一套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项目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体系。要梳理重要涉权事项存在的风险点,评定风险等级,实行风险等级管理。
  深入开展“实验在项目、廉洁在项目、创新在项目”主题活动。推动项目廉洁风险防控制度标准化建设,使主题活动富有特色,成效显著,成为全方位防控项目廉洁风险的有效载体、有力推手,把主题活动打造成为五局纪检工作品牌。
  ●着力强化自律从严,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
  不断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全面落实纪委书记履职履责考核,强化考核成果运用。继续开展局纪委集中办案;探索交叉办案,促进案检工作的业务交流。探索纪检干部交流任职、异地任职和纪检监察人才库建设。进一步深化“三转”,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纪检干部要自身正、敢担当,切实担起从严执纪的政治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