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895期 >2016-09-23编印

局党委中心组召开第三次集中学习暨“两学一做”第二次专题学习会
刊发日期:2016-09-23 阅读次数: 作者:申长春
本报长沙讯(记者申长春)9月18日,局党委中心组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集中学习暨“两学一做”第二次专题学习会。局党委书记、中心组组长徐中义主持了专题学习会,局总经理张回家、董事长张润文等14名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总经理助理、相关部门负责人11人列席了会议。
  会上重点学习了《数读习近平“七一”重要讲话》、《王岐山: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等文章,学习领会了《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央企业劳动用工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曹吉波就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体会和认识作了主题发言。
  曹吉波在发言中说,今年颁布施行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党内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向全党提出了“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是党的道德宣示和庄严承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开列“负面清单”,“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和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向全党释放了“有责必问、有问必严”的强烈信号,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践行准则条例精神,必须准确掌握其精神实质,以“四讲四有”来衡量自己、检视自己、激励自己、提高自己。
  与会人员围绕准则、条列精神和习近平、王岐山重要讲话,就如何贯彻落实中央和股份公司党委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系列重大决策要求,全面落实“两个责任”进行了讨论发言。
  张润文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一项重大部署,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部署、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力抓手。最近,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铁路检察院将对100个铁路项目实施职务犯罪整治专项活动,各铁路项目部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今年4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司法解释,将行贿受贿的入刑标准做了调整,同时将行贿和受贿列为同等追责范畴,包括单位行贿也将入刑。我们的思想认识也必须跟进,理解透彻相应的规定,决不能在这个问题上出问题。
  张回家在发言中谈到,中央领导系列重要讲话,强调担当是我们共产党人的魂、是脊梁精神。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有担当精神,在各项工作中要敢于担当。我们个别领导人员身上就缺乏这种担当精神,主要表现为工作中作为不够、担当不够,品牌意识不够,自身不过硬,管理不到位。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反“四风”要求更严。作为企业的领导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要尽心尽力做好企业的各项工作,坚决不能通过违纪上线的行为来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必须勇于担当,做合格的共产党员。要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从思想认识上觉悟起来,敢于担当、敢于作为、恪尽职守,实现企业的持续健康永续发展。
  徐中义在小结讲话中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积极参与所在党支部的各项学习活动,认真参加所在党支部民主生活会,认真准备上好一次党课,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学一做”。要大力推进局党委“勇担当、强作为、当先锋”特色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敢于作为、善于作为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信念坚定、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政廉洁的表率作用,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牢记身份、爱党护党、干事创业、开拓进取的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