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881期 >2016-06-17编印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提升物资管理水平
——局物资集采分供工作纪实
刊发日期:2016-06-17 阅读次数: 作者:
通讯员刘经福      近年来,中铁五局充分响应股份公司物资集中采购和管理提升要求,不断深化改革物资采购管理的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摸索总结出了对主要工程物资实施集采分供的采购供应组织模式,五局层面的主要物资采购委托局物资公司按集采分供方式实施采购供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从2011至2015年,局物资公司逐年完成贸易产值分别为8.4亿元、10.2亿元、30.86亿元、35.37亿元、40.1亿元,5年共计完成贸易产值达124.95亿元。经局审计确定,与同期市场价比较,实施物资集中采购共为局降低直接采购成本达6.6亿元,降低成本的比例约5.3%,做到了高效、阳光、优质、低成本。在让参与集中采购的单位充分受益的同时,物资公司培育了局物资贸易产业,为全局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发展质量做出了贡献。
  改革采购体制机制
  建立集采分供模式
  五局高度重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将物资集中采购作为加强后台管控、提升整体集约化水平的重要手段。局层面着力做好战略规划部署,从体制上解决采购权由分散趋向集中的改革问题,局物资管理部、财务部等业务部门着力构建集中采购制度体系,为全局物资集中采购的深入推进提供制度保障,确保集中采购各单位、各级组织做到权责明晰,集中采购运行顺畅。
  2011年,中铁五局在昆明召开物资工作会议,提出“采购供应集中化”等物资“五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全局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战略规划目标:建立局和公司两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体系,充分发挥集中采购优势,提高物资采购供应的保障能力和市场议价能力,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并通过集中采购供应培育局物资贸易产业。当年,物资部制定发布了《物资管理“五化”建设实施方案》、《子公司物资分公司组建及运行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管理文件,明确局与公司两级物资公司的组织机构建设,赋予两级物资公司物资管理职责与采购供应的职权,按“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的模式组建和运行两级物资公司,将各项目分散采购作业为主的方式,改革为由专业化的物资公司实施集中采购供应的模式。
  2012年,局物资部整理发布了《关于深化物资管理“五化”建设的实施方案》、《铁路工程项目主要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等多个管理制度和工作方案,提出了“在采购层次提升的基础上,物资集中采购的对象要从经销商向物资生产企业转变,以提高采购质量”。当年,五局着力构建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体系,发布了局《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明确提出了全面开展区域性集中采购,推动采购实施主体由项目部的分权管理改革为公司的集权管理。
  2013年,在探索总结2012年区域性物资集中采购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局层面对主要工程物资实行集采分供的工作方案,并在2013年全局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会上正式确定,随后发布了《中铁五局主要物资集采分供工作方案》。本方案的核心是集中局和公司两级项目的主要物资需求,将钢材、水泥、柴油、外加剂等四类物资由物资公司代表局向该类物资的主要生产企业或其核心经销单位采购并配送至项目现场。方案提出按需求集中与循序渐进的原则,局铁路项目和贵州、云南、四川、西北地区路外项目的钢材、水泥、(下转三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