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讯近年来,建筑公司深入推进诉讼案件庭前和解工作,坚持对每项案件诉讼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提升了建诉讼案件管理工作质量,对维护公司信用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组织重视,措施得力。主责部门第一时间主动与涉案单位联系,核实、了解案件情况,签署法律意见,进行深入沟通和探讨,积极主动提出解决方案和意见。二是专人负责,主动沟通。确定案件专项管理制度,坚持做到对每一案件都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及跟踪,确保每项案件都能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三是注重时效,超前谋划。一方面高度关注传票的开庭时间、案件的举证时间等,有效确保工作效率;另一方面,全面收集案件所需的证据,分析案件争议焦点,拟写答辩意见,为出庭做好准备,确保案件处理质量。四是规范管理,源头预防。要求每一案件和解谈判成功后需立即签订补充协议或付款协议,同时将和解协议、付款协议等上报公司审核、把关,降低公司的法律风险。
(覃列宇张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