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870期 >2016-04-01编印

局蒙华铁路5标项目部
交规化施工安全管理成效显著
刊发日期:2016-04-01 阅读次数: 作者:
本报河南卢氏讯(通讯员于法龙)为了解决安全过程管控不严的问题,局蒙华铁路5标项目部项借鉴交通规则处罚办法,于2015年7月份制定了并实施《交规化安全管理实施细则》。交规化施工安全管理体系明确了工区长及安全员工作的标准,加大了安全管理责任,使其主动去现场排查隐患,立即整改。自该体系运行以来,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基本可控,没有出现一般以上安全事故。
  《细则》参考交通规则处罚形式,对工区长和工区安全员实行扣分管理,当扣分达到一定额度后则必须脱岗学习,连续两次脱岗学习则必须内部降职、降薪或上报公司处罚。结合项目管理实验室活动,2015年10月,项目部对该办法再次进行了修订,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处罚条目,使得处罚细则更加完善、完整,适用性强,且具有推广价值。
  《细则》规定,每季度给予各工区工区长36分,安全员24分,若本季度内积分被扣完或不足一个季度积分扣完,工区长及安全员脱岗停薪2天,由安全环保部对其进行安全再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扣分清零;发生2次以上红牌事件,如被监理或业主停工,给项目部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区长及安全员直接脱岗停薪2天,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给项目部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工区长及安全员直接脱岗停薪2天,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工区每年度出现2次及以上安全再教育情况的,上报公司并建议撤换相关责任人并降职降级使用。
  《细则》明确了处罚执行人员、处罚原则及处罚金额。项目部领导班组、部门管理人员、工区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施工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均可按办法执行处罚。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工区已对班组进行处罚,并制定了相应整改措施的,项目部原则上不对工区及班组进行处罚。若项目部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而工区未发现,或发现了而未对班组进行处罚及采取整改措施或因工区管理原因造成的问题,将对工区及施工班组进行处罚。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定期或不定期对施工现场各工点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进入问题库,每月综合考评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直接进入问题库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罚款和扣分。
  自2015年7月份交规化安全管理试行以来,达到扣分额度进行脱岗学习2次的工区长有3位,以上3位工区长已经内部发文执行工区长权利及义务,薪酬按副工区长执行,待连续3个月考评合格后恢复其工区长薪酬。还有3位安全员脱岗学习2次,脱岗学习期间不计算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