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往往是各种安全事故的高发期。因此对于生产单位来说,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是必须手段,就是要在“回头”中反复强调安全,在“看”中敏锐发现隐患,及时消除隐患。
然而有的单位却视“回头看”为“走过场”,有令不止,对安全制度和要求视而不见,导致发生各种安全事故。
祸患常积于忽微。在生产一线人们往往忽略许多细节,如电线线头裸露、火工品存放不当、灭火器材失效、深基坑未设防护、作业人员未戴安全帽等等。之所以被忽略,就是现场管理人员认为是小问题,“不会出事”;即使被检查出来,限期整改,也是阳奉阴违,口头答应,就是不改。管理人员如此,作业人员也跟着“效仿”,你查你的,我做我的,检查组一走又恢复原样。
因此,安全检查不仅要常“回头”,还要有一双能“看”出问题和隐患的“慧眼”,更要有责令其限期整改的“铁石心肠”,并对整改情况再进行“回头看”。
笔者曾多次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按照“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要人陪、直奔基层”的方式,对各个环节仔细检查,客观记录存在的问题,召集被查单位相关人员宣读查出的事项,要求责任人签字认可并责令其限期整改。之后,继续采取“四不一直”的方式再“回头看”,再次前往被查单位坐实整改情况。正是安全检查“回头看”中避免了“走过场”,笔者所在单位多年来未发生任何安全质量事故。
近日,股份公司针对元旦、春节“两节”,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回头看”,这既是对各生产单位的要求,更是对安全工作的重要部署。时值岁末年初关键期,在强化安全红线意识的同时,切莫在安全检查“回头看”中“走过场”,否则将害人、害己、害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