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湖南郴州讯近日,五公司党委在总结推行党群工作协理员一年的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八项制度”,规范党群工作协理员管理。
一是建立党群工作协理履职定期检查制度。要求党委组织部或会同劳务资源管理部每半年对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进行一次督导检查,项目经理部党工委每季度对项目经理部和自建型架子队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客观记录。
二是建立定期走访沟通制度。要求党群工作协理员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劳务人员思想动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建立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制度。要求党群工作协理员建立劳务人员实名管理台账,每月进行更新;自建型架子队党群工作协理员适时更新人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重点了解和掌握劳务队伍中主要岗位人员的生活状况、技能特长、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
四是建立工作日志写实制度。要求党群工作协理员客观记录工作情况,作为党群工作协理员履职考评考核的依据。
五是建立维稳隐患梳理排查制度。排查梳理不稳定因素和突发事件隐患,协助制定、实施应急预案。
六是建立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在项目经理部月度生产会议和党工委会议、项目经理办公会议、领导班子会议上通报工作情况。
七是建立定期会议制度。项目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党群工作协理员、党群工作联络员联系沟通会议,每半年召开一次党群工作协理员专题会议,听取党群工作协理员汇报、总结阶段工作、分析维稳形势、布置重点任务、落实具体责任、解决共性问题。
八是实行“三会一课”制度。要求党群工作协理员每季不少于一次分别召开劳务队伍负责人会议、劳务班组班组长会议、劳务人员代表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形势任务教育课,调动劳务队伍、劳务人员工作积极性。
(何志平唐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