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796期 >2014-09-19编印

建筑公司三项“系统管理”合力推进深化改革
刊发日期:2014-09-19 阅读次数: 作者:
本报贵阳讯(通讯员何芙蓉)建筑公司为加强深化改革推进“系统管理”,相继完善出台了《建筑公司员工管理暂行办法》、《建筑公司中层管理岗位内部竞聘试行办法》和《建筑公司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
  《员工管理暂行办法》一是明确管理原则。规定了相应的管理权限、管理流程和管理方法;明确了“员工调配、提拔任用、免职解聘、离职解除、考核评价”的员工管理基本内容,从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二是明确系统划分。公司划分为生产系统、经济系统、财审系统、综合系统,同时明确了各系统的主责部门与系统领导,明确了所属的职能部门和分公司、项目部的管理人员等。三是明确职责权限。公司根据管理要求,明确了人力资源部职责,对人力资源进行盘点,摸清资源存量,找出资源缺口,并分层次建立健全人力资源数据库;在权限范围内做好员工调配、提拔任用、免职解聘、离职解除、考核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此次盘点还包括明确了分公司和项目部职责。同时,本“办法”还对权限分配,员工调配、权限、流程,员工配备流程,提拔任用、流程、审批权限等制定了要求及规范。
  《中层管理岗位内部竞聘试行办法》是根据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有关要求,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而制定的,目的是为了创新人才选拔任用机制,提高中层管理人员素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岗位,包括公司机关副三总师、部门正职、部门副职,分公司及项目部班子正职、班子副职。具体做法:一是明确内部竞聘的基本原则。即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原则,因事择人、人岗匹配原则,注重实绩、群众认可原则。二是明确内部竞聘配置岗位。规定对现有岗位空缺、机构调整后出现的岗位空缺、新成立机构中的岗位空缺、现有岗位的调整或重组、需要内部竞聘的岗位均可以内部竞聘形式产生。三是明确机构职责。为加强内部竞聘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司特成立建筑公司内部竞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内部竞聘有关工作,同时下设领导小组内部竞聘办公室。同时明确了内部竞聘领导小组、内部竞聘办公室的职责。四是明确竞聘条件与资格。对应聘者必须满足的基本条件、应具备的任职资格进行了界定。五是明确竞聘流程及方法。即对内部竞聘的基本流程、发布竞聘公告、个人报名、资格审查、召开竞聘大会或组织竞聘考试、确定拟聘人选、公示等进行了规定,最后经过党委会审定,凡审定通过的由公司按照岗位聘任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劳务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而制定的,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劳务管理行为,保障劳务人员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本细则”适用于分包队伍所用劳务人员和自用劳务人员的管理与监督。一是明确组织领导。公司成立劳务实名制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劳务实名制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执行。二是明确管理职责。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相关政策规定及决策,制定劳务实名制管理的有关管理办法;对公司劳务中心、安质环保部等职能部门的职责进行了划分;对分公司、直管项目部及其职能部门职责进行了界定。三是明确信息管理。即对分包队伍劳务人员信息管理提出要求,包括人员基本信息、岗位资格信息、工资发放信息等。同时明确了信息管理程序,即对分包队伍进场施工前要验证的内容、退场管理等作出了具体规定。四是明确教育培训管理。提出了教育培训的要求,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了劳务人员的培训重点。同时对教育培训的类型、组织形式、实施、考评要求进行了规范。五是明确考勤管理。为确保考勤工作的有效性,要求项目部要不定期抽查分包队伍的考勤记录。六是明确工资支付管理。要求项目部在支付劳务款时要监督分包队伍优先支付劳务人员工资。同时对劳务人员的资格证书、年龄、安全等规范作出了具体要求,并规范从严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