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794期 >2014-09-05编印

建筑公司党委
“四项要求”推进企业全面深化改革
刊发日期:2014-09-05 阅读次数: 作者:
本报贵阳讯(通讯员何芙蓉)近期,建筑公司党委围绕深入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及局关于全面深化改革暨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精神,提出了公司全面深化改革暨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四项要求”。
  一是明确重要性。要认识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影响企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二是把握重点要求。明晰全面深化改革的主要任务、全面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目标和推行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重点工作,按照局的要求加快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建立健全精细化管理组织架构、全面开展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宣贯和培训,加快推进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的组织实施,突出督导检查,制订奖罚措施。三是确保顺利推进。要凝心聚力。引导和动员广大员工正确认识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重点对股份公司、局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观点、新举措、新要求等进行宣贯,达到统一思想、统一行动的目的。要强化领导。彻底消除怀疑抵触、畏难彷徨、消极观望等不良情绪,做到不临阵退缩、不回避矛盾、不拖延及阻挠改革的推进。要思想解放。把局的总体要求与公司的改革发展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开展工作。对实际敢于突破。要调查研究。摸清现实情况,找准问题症结,选好选准改革的突破口和关键点,确保改革有序推进。要坚持群众路线。保证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发挥企业的政治优势,为改革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四是提升执行力。要坚持步调一致,确保政令畅通,督促落实检查。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