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生产施工总第2786期 >2014-07-09编印

建筑公司
“六项明确”推进劳务队伍组织化
刊发日期:2014-07-09 阅读次数: 作者:何芙蓉
本报贵阳讯为了提升劳务队伍组织化管理水平,近日,建筑公司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了《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实施细则》。
  《细则》明确了组织化管理,即以企业各级劳务管理机构为组织保障,突出企业对劳务队伍管理的主体地位,系统地构建成企业的一类协作组织进行管理,其核心是企业对劳务队伍的组织化构建和组织化管理。
  《细则》明确了组织关系,即“三个纳入、三个不变”,劳务队伍纳入企业组织体系,其社会属性不变;劳务队伍纳入企业管理体系,其自主性管理不变;劳务队伍纳入企业经济考核体系,其经济责任主体不变。
  《细则》明确了劳务队伍组织化管理的原则,即以企业与劳务队伍长期合作共赢为愿景,以组织管理体系为平台,以经济合同关系为基础,以管理协调服务为保障。
  《细则》明确了劳务队伍组织化管理目标,即使用优质、诚信、稳定、经济的劳务队伍,实现企业对劳务队伍由分散管理到集中管理、由间接管理到直接管理、由临时管理到常态化管理、由日常管理到战略管理的转变,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企业持续稳定发展提供可靠的劳务资源保障。
  《细则》明确了组织管理机构和管理职责。为加强对劳务队伍组织化管理的组织领导和执行力度,公司成立了劳务队伍组织化管理领导小组及“劳务资源管理中心”,各分公司、直管项目部也相应成立劳务队伍组织化管理领导小组,并要求项目部劳务用工在500人以上的需设劳务管理部门;500人以下的可不设劳务管理部门,但应设专兼职劳务管理岗位,公司党委向项目部委派党群协理员。同时明确了各自的管理职责。
  《细则》明确了劳务队伍合格组织主体的构建。对劳务队伍的来源、劳务队伍合格组织主体资格、劳务队伍组织主体要件评审、劳务队伍合格组织主体的条件、注册、劳务队伍的组织构建方式、劳务队伍在项目层面的组织管控模式、劳务队伍的分类培育、劳务队伍的选用管理、选用限制、劳务队伍的合同管理、劳动人事管理、培训管理、工资发放管理、施工现场管理、信用评价管理、资质审核、激励措施、奖惩都进行了规范与要求,从而为推进劳务队伍组织化建设奠定了基础,为企业确保发展质量提供了一方保障。(何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