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贵阳讯建筑公司为了贯彻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工程创优管理要求,树立“铸造辉煌,唯有品质”的理念,激励全员创优积极性,以达到“促进创优活动开展,实现创建企业品牌、扩大企业声誉和强化市场竞争力的”目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工程创优奖励办法》,为促进文明施工、建造精品工程助力。
一是明确了组织机构。公司成立了工程创优奖励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研究和决定公司工程创优奖励范围、标准和条件;核查项目部工程创优奖励条件;核定年度项目部及公司部门工程创优奖励标准;审核年度项目部及公司部门工程创优奖励分配方案。二是明确了奖励内容及标准。对获得地(市)级或中铁股份公司“安全文明样板工地”、省级“安全文明样板工地”、全国“AA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诚信工地”,以及获得地(市)级优质工程、“中国中铁杯”优质工程、省(部)级优质工程、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明确了项目部的奖励标准。三是明确了奖励条件。即以建筑行业主管部门正式下发的获奖文件或证书为准。四是明确了奖励申报与核查。即当工程获得相关创优奖项后,由项目部提出书面创优奖励申请报告报请公司予以核查。五是明确了奖励兑现时间。公司每年年初对上年度获得工程创优奖励项目部及公司部门予以奖励兑现,明确了奖励分配原则。同时要求在施工期间凡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的,取消项目部相关工程创优奖励,对已兑现的将予以收回。
(何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