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774期 >2014-04-16编印

物资公司集采分供返利超千万元
实现了让融入局集采分供体系的用料单位最大限度受益目标
刊发日期:2014-04-16 阅读次数: 作者:
本报贵阳讯(通讯员朱万春)近日,物资公司根据《中铁五局主要物资集采分供工作方案》文件精神,按各单位纳入局集采分供体系的物资总用量,对2013年度集采供应返利进行了清算,物资公司向各用料单位共返利1173万元。其中,向局项目部返利799万元,向局工程公司返利374万元。上述返利是物资公司按照局集采分供定价机制、在以同期市场相对较低价格进行结算让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再次让利,实现了让融入局集采分供体系的用料单位最大限度受益目标。
  2013年2月,在局长沙物资集中采购工作会议上,正式确定了全局工程项目主要物资实行集采分供模式,随后出台了《中铁五局主要物资集采分供工作方案》。局各单位响应贯彻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集采分供工作方案要求,积极将局和公司两级项目的主要物资需求向局层面集中,由物资公司代表局按集采分供模式,向各类物资的主要生产企业或其核心经销单位采购并配送至项目现场。全年,各单位纳入局集采分供体系的物资185.18万吨,其中钢材35.85万吨、水泥141万吨、柴油6.68万吨、减水剂1.65万吨。
  在实施集采分供过程中,物资公司依托集中起来相对较大的采购需求,努力培育优质物资供应渠道,已形成与达钢、日照钢铁、中建材水泥、贵州省石油公司等多个生产厂商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同时,物资公司不断加强采购专业化能力建设,设置成立了钢材事业部、水泥事业部、油品事业部等专业化的采购部门。专业部门通过深入了解市场供需及价格波动规律,全面细致地掌握专门物资品种的市场资源情况,增强了对市场信息的敏感度与把握能力,充分运用市场法则降低了物资采购成本。
  通过实施集采分供,物资公司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并以供应过程中按市场低价结算和再次返利清算两种方式,充分让利给各用料单位,受到了局内各单位的普遍欢迎。
  实践证明,集采分供这种物资集约化管理模式在增强市场议价能力、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升供应保障能力等方面日益展示出巨大的优势和作用。
  本版编辑黄德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