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记者赵从坤通讯员熊锦阳吴晓彭 2013年以来,四公司深入推进劳务队伍建设,把劳务队伍作为企业的一类组织来管理,积极搭建沟通联系的平台,狠抓源头管理,规范选用程序,为企业储备了较为充足的优质劳务队伍资源。
拓展引进渠道
随着企业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优秀劳务队伍资源的紧缺与企业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改变被动局面,四公司积极采取措施,广泛吸收社会优秀劳务队伍。
一是建库登记,统一管理。对目前与四公司正在合作和近三年内曾经合作过的劳务队伍,追溯其信誉评价情况,并通过项目相关人员深入调查了解,进行系统梳理、分类编号、建库登记、统一管理。同时,通过加强在用队伍信息管理,做到对每支队伍是否具备同时承担不同项目多项分包任务的实力等情况做到及时、全面的掌握,实现队伍信息的动态、集中、规范管理,并及时进行公布,使公司现有的优质劳务队伍资源得到最大程度的利用。二是引荐优质劳务队伍。目前为止,通过干部职工引荐并在四公司建库登记的劳务队伍共计64支。三是主动寻找。2013年初由四公司劳务中心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深入工程施工现场主动寻找。四是共享资源。通过局定期公布的劳务队伍资源信息,实现优秀队伍资源的共享。
2013年,通过各种渠道获取并在四公司注册的新增劳务队伍共计130支。其中,隧道专业28支、桥梁专业53支、路基及涵洞专业49支。通过积极充实劳务队伍资源,为四公司项目施工生产提供了充足的劳务资源储备。
建立识别机制
为了更好地通过各种途径获取劳务队伍的相关信息,四公司建立了一套相对成熟的识别机制。
具体识别流程为:引荐人向劳务中心上报被引荐队伍的基本信息情况、相关资料证明及初审意见,劳务中心完成队伍各项情况的主审并提出审核意见后,由合同部负责队伍业绩、管理技术能力、自有机械设备等方面情况的协审;财务部负责队伍资金实力情况的协审;审计部负责队伍信誉状况的协审;法务部负责队伍资质情况的协审。相关部门协审通过后,报经四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由劳务中心登记入库管理。流程执行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审核未通过,该队伍均无法在四公司进行注册。
规范选用程序
在选用劳务队伍方面,四公司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是推荐与项目自行选择相结合,以项目自行选择为主,四公司推荐为辅。
项目部根据施组安排系统拟定首、中、末期三批队伍需求计划,连同拟选用劳务队伍的相关资料,按规定时间上报四公司劳务中心。劳务中心根据计划提出不少于3支的建议名单进行推荐。项目部也可在四公司合格劳务队伍资源库中自行选择,不在资源库的队伍,必须通过准入后再引进。
劳务队伍经项目部初步选定后,执行四公司的审批识别流程。为提高工作效率,满足现场实际需要,审批流程通过梦龙(网络)会签的方式进行。
队伍引进审批通过后,项目部将完成自评的拟新签劳务分包合同相关资料上报四公司,合同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通过评审并正式签订合同后,劳务队伍方可进场施工。
2013年,四公司各项目新引进劳务队伍162支,劳务队伍引进审批和合同评审流程执行率均达到了100%。
强化风险防控
为了避免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扯皮、阻工、恶意滋事的现象,四公司采取四项举措强化风险控制。
一是杜绝转包分包。按照劳务分包企业法人、合同签约人和现场实际负责人“三人合一”的要求,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二是强化整合能力。对劳务型班组纳入指定劳务分包公司进行统一管理,防范随意挂靠行为;积极鼓励帮助引导劳务队伍申办资质,提升施工分包层次。三是加强对劳务队伍负责人的监管。合同条款明确现场点名制的要求。项目部每月组织一次劳务队伍现场负责人点名,3次点名不在岗的,进行违约处罚。四是实行“预准入”制。首次合作的队伍进场施工1至2个月内为“试用期”,对其分包任务量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控制调整,履约能力差、无法满足现场需要的可以清退。通过各方面的积极努力,保证了源头管理可控,选用程序规范,收到了较好效果。
近年来,四公司劳务队伍资源储备在数量质量上得到不断改善,与劳务队伍之间的合作关系也更加健康、稳定,为施工生产的顺利推进和企业稳定和谐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