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731期 >2013-05-29编印

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
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刊发日期:2013-05-29 阅读次数: 作者:李峰
本报长沙讯(记者李峰)5月23日,局根据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围绕我局工作实际,决定从5月31日开始,在全局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稳定发展,推动企业各级和全员牢固树立“零事故”理念,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工程项目安全质量管理基础,提高安全保障能力。通过集中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全员参与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以及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有效防范和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
  活动形式和内容:启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时间为5月31日至6月1日。5月31日上午9时,全局所有机关单位、在建项目的全体员工,在本单位驻地或现场进行安全质量宣誓签名活动。
  宣誓誓词:“我郑重承诺:忠诚企业、恪尽职守、珍爱生命、铸造精品!我坚决做到:遵守规章制度、遵守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不出事故、不出次品、不留隐患!我将以实际行动,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产品优质!
  活动要求: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单位要确定专人作为信息联络员,注意收集现场活动图片。
  6月份,局还将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文化周活动和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周活动时间为6月3日至9日。各单位组织观看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通过对典型事故和身边案例进行剖析,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时间为6月9日。各单位和项目要设立咨询台,利用展览展示、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从业人员提供政策法规、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职业卫生、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
  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时间为6月10日至16日。各单位一是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活动,临街施工项目要做好标语、横幅、图片等宣传;二是组织学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专业标准、岗位标准,开展岗前安全技术培训、农民工技能培训、班前安全讲话等安全学习培训活动;三是组织开展质量安全巡回演讲活动;开展团员青年安全生产监督岗和群众安全生产监督活动。
  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时间为6月17日至23日。各单位要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提高科学施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通知要求全员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月相关竞赛活动。各单位要适时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征文活动、“安全生产月”好新闻征集活动、“以人为本、聚集安全”摄影展及安全书画等活动。在黔单位要积极参加贵州省住建厅开展“以人为本、聚集安全”摄影展活动。
  各单位要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结合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模板支撑系统、铁路既有线施工、起重机械作业、地铁施工等安全质量卡控红线及局《关于立即开展防汛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开展隧道防坍、临时用电、高空作业、模板、活动支架、支撑体系、深基坑(高边坡)、起重吊装等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各子分公司要在6月下旬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议,评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查找安全管理上的漏洞,制定安全防控重点和控制措施。各指挥部(经理部)定期组织召开安全质量管理例会,解决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
  为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局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