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春华吴晓彭郭静 2011年11月,四公司劳务分公司实行劳务分公司和劳务资源部合署办公,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劳务资源管理制度,增强了劳务队伍及劳务人员的管理力度,劳务派遣制和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取得不俗成绩。
健全管理体系规范管理行为
四公司积极推行标准化劳务用工管理模式,进一步规范劳务用工管理流程,在项目部和分公司建立劳务资源室,实现劳务资源基层管理,先后制订了一系列劳务用工管理制度,编制了劳务工进场、退场、调配流程图,确保劳务用工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有序。
目前,公司所属单位引进使用的外来劳动力分两种情况:一是具备资质的协作队伍,二是不具备资质的劳务队伍和社会零散劳动力。具备资质的协作队伍由公司合同部审查资质,合格后安排到相关的项目,由项目部管理,公司合同部监控。对不具备资质的劳务队伍和社会零散劳动力,统一由劳务公司管理。作业队需要使用劳务工时,必须通过所在项目部领导同意上报劳务用工计划,经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使用;招收劳务工必须具备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无肢体残疾,无传染性疾病,年龄在18至45周岁,无犯罪记录,并与其他企业无劳动合同关系。
强化用工管理规避用工风险
严把资质关。有资质劳务队伍的劳务人员进场之前必须出具《签订合同证明》,并附签订合同人员花名册及劳动合同范本。无资质的劳务队伍进场之前,需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所用的劳务人员由劳务公司进行派遣。对无资质的劳务班组,公司建立《劳务队伍资源库》登记注册。
严把合同关。劳务工入职后,经考核、培训合格后,可视情况签定A类、B类和一般性岗位劳动合同。对于作业队关键工作岗位,由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A类合同;对于作业队一般工作岗位,由劳务公司与劳务工签订B类合同;对于临时普通岗位,由作业队与劳务工签订临时合同。已被公司录用的劳务工,在工作期间不服从管理和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视为违约,解除劳动合同,今后不允许再次录用。
严把人才关。2013年,四公司组织开展了高技能人才培训试点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拔出6个技术工种的30位优秀劳务工在杭长、贵开两个项目开展劳务工高技能人才评价试点工作。目前,通过培训考核,共有20名劳务工理论和实操成绩合格,其中18人经局评审会评审,已通过技师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开展试点工作,劳务人员的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得到提高,劳务人员和公司间的凝聚力得到加强,为今后劳务工高技能人才的选拔、培养和使用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维护合法权益和谐劳务关系
根据各项目现场施工的特点,按照“科学使用、规范管理、安全监督”的要求,对劳务工的管理及其合法权益的维护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协作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尤其在劳务工工资发放上,财务部人员必须按时实名发放到劳务工个人手上,并保留影像资料。坚持离场清责的原则,离场前做好每名劳务工的工资清算,做到人走工资清,规避连带责任。
在工伤管理上,由作业队负责工作场地、设施及环境的安全管理,避免发生工伤事故。
在劳务工管理上,要求作业队坚持“人格上尊重、业务上培养、生活上关心、权益上保障、荣誉上分享”的原则,确实落实劳务工“五同”和劳务工党员“六纳入”的管理要求。积极发展劳务工入党、入团、入会,不断提高劳务工的政治待遇,不断增强他们为企业的服务意识。
四公司在劳务队伍管理和劳务用工方面,通过采取专业、系统化的管理体系、人性化的管理举措、合理的选拔人才,有力地提升了劳务资源综合管理能力,规避了劳动关系中容易产生的矛盾,稳定了劳务工队伍,提高了劳务队伍的工作积极性,在提升公司整体形象的同时,推动了企业和谐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