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版:集团新闻总第2716期 >2013-01-30编印

物资公司天威公司确定为贵州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
刊发日期:2013-01-30 阅读次数: 作者:何素萍
本报贵阳讯近日,物资公司天威公司被贵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并得到税务局认可。天威公司是贵州省仅有三家“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之一,全年可减免企业所得税总额的40%。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天威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的规定,获得了“国家鼓励类产业企业”税收减免资格。按照天威公司2012年的经营情况,全年可为公司减免100余万元的企业所得税。
  (何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