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版:施工生产总第2702期 >2012-10-24编印

建筑公司出台《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刊发日期:2012-10-24 阅读次数: 作者:何芙蓉张健津
本报贵阳讯为深入推进集约化管理,规范项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提高物资集中采购的层次与质量,近日,建筑公司制定出台了《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一是规范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范围,公司所属各项目均实行物资集中采购供应;二是明确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种类,由物资分公司集中采购供应的材料种类有钢材、商品混凝土、水泥、水电材料、周转性材料、墙地砖及建筑砌体材料等具备规模优势的大宗性材料;三是明确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实施步骤,采取先在贵州片区展开,进而逐步在公司西北、天津、成都、长沙及上海等具备条件的片区、项目推广执行;四是规定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启动时间;五是明确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组织架构,从2012年6月1日起凡在贵州片区的新开工项目一律不再设置物资部长,由公司实行管供合一的原则来实现和规范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六是明确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管理机构及与职责。成立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了领导小组和项目部的主要职责,由物资分公司协助负责物资签价工作、协助负责物资消耗节超分析、负责物资点收、管理、送检、材料的标准化管理等工作;七是明确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组织流程和物资分公司的提货、运输组织、工地交接、服务指导和争议处理等组织流程;八是明确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定价及相关费用确定。对价格进行了认定,由供需双方按实际供应数量及双方确定的价格结算;九是明确了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的资金结算方式。
  (何芙蓉张健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