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3版:党群园地总第2683期 >2012-06-06编印

“六五”普法之一
刊发日期:2012-06-06 阅读次数: 作者:局法律部供稿
编者按:为深化“六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有效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实现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为局转型升级提供法律保障,根据局“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要求,在本版开辟“六五”普法宣传教育专栏,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
  1、目前我国实施了几个五年普法规划?什么是“六五”普法?
  答:我国从1986以来,已完成了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六五”普法是2011—2015年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的简称,是指从“一五”普法开始到现在正经历第六个五年的普法教育。
  2、局“六五”普法的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什么?
  答:2011年12月,局根据上级普法规划要求制定下发了《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规定“六五”普法主要目标是:全局员工自觉学法、守法、用法,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得到进一步提升;各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负责人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级法律事务机构和法律顾问的职能作用。规定主要任务是:突出学习宣传宪法;认真学习、宣传维护社会与企业的和谐稳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规范建筑施工、房地产行业秩序的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对建筑施工、房地产行业法律法规知识的理解,依法履职,全面提升行业法律素养;完善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设。
  3、局“六五”普法的对象是什么?工作步骤是如何安排的?
  答:根据《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规定,局“六五”普法的对象是各单位广大员工和经营管理人员。其中,重点是各单位中层以上经营管理人尤其是各单位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和合同管理人员。局“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第二阶段是组织实施阶段(2012-2015年上半年);第三阶段是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下半年)。(局法律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