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3月22日,局在长沙召开三届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委员会第1次(扩大)会议。会议听取了三届二次职代会提案征集情况汇报,明确了提案处理责任部门和提案处理工作要求。提案工作委员会主任于保林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于保林提出四个方面要求:一是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提案处理要专题向分管局领导报告。提案处理责任人对提案要站在代表部门、代表五局的高度进行。二是相互配合,不留疏漏。对提案工作主责部门、协作部门要加强联系,加强配合,特别是对提案的处理事项绝不能漏项。三是认真处理,评价考核。要加强研究,明确重点,加强问题解决能力,将提案意见转化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要对立案提案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评优意见。四是注重实效,提高效率。各项提案要求在3个月内进行处理。
2011年12月,局工会对提案工作作了仔细的安排部署,明确了15个方面的提案征集重点。截至2012年1月10日,三届二次职代会征集34条。经提案工作委员会研究、酝酿、沟通,确认有效提案21条。立案提案包括企业经营管理类提案9条、职工队伍建设类提案6条、架子队和劳务工管理类提案3条、思想政治工作类提案2条。
为提高议案工作质量,局突出了“五个保证”:一是在组织上保证;二是在制度上保证;三是在主体上保证;四是在提案处理效果上保证;五是在协调运转上保证。(梁尉秋)